馬英九被控洩密一審判無罪 北檢將提上訴
北檢對洩密罪有興趣窮追不捨
對司法關說案沒興趣輕輕放過
北檢現在已成菜包子的政治打手,可悲啊!
法官認定,馬英九向江、羅兩人轉述的不止是關說案,另提及「特偵組將開記者會」、「檢察總長沒有提到是否結案」等,確有洩密行為,但「總統若主張依憲法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就是依法行為,可阻卻違法」,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馬對判決表欣慰
馬英九隨即透過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感謝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他對此結果也非常欣慰。馬英九指出,這次的判決,不只是攸關他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他說,希望我國的憲法理念與國家未來,都建立在公正、廉潔、合作、信任等正向的價值上。
判決認為,總統是國家元首與憲法機關,有權對院與院的爭執召集各院院長解決,即總統專屬的「權限爭議處理權」,我國多次修憲,總統的憲法地位未曾變動,在憲法秩序內,包含法律上爭議以及事實上爭議。
判決指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報告王、柯關說案,馬認為確實有檢察官受到行政、立法權不當干預,並預見關說案層級高達立法院長、在野黨立院黨團總召、法務部長、檢察長,且聯合侵害司法獨立,除傷害司法威信,另讓立法、行政兩院捲入政治漩渦。馬做為國家元首,在幕僚陪同下與江宜樺會商,選擇以不公開方式討論,僅口頭摘要轉述,未將專案報告紙本發放、閱覽,法官認為讓「損害最小」、「合於比例原則」。
北檢由六位檢察官聯手調查後起訴指控,二○一三年八月卅一日晚間,馬英九接收黃世銘有關特偵組查辦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向江宜樺、羅智強洩漏偵查中機密,另教唆黃九月四日向江洩密,涉洩密、違反個資法、通保法三罪,台北地院分案由法官唐玥審理。
馬英九辯稱,總統有專屬行政特權,沒有違法,質疑檢察官羅織罪名、先射箭後畫靶;檢察官認為總統有更好方式處理關說案,不必急於洩密;法官共開六次庭,每次柯建銘均率律師團出庭陳述。
柯建銘另外自訴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入官邸第二次洩密,並自訴馬在國民黨考紀會指他關說司法案件,今年三月廿八日判馬英九無罪,柯上訴,高院審理中。柯前天還對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五百多萬元並登四大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