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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休1」 將改成「14休4」 可連上12天班 網友:蔡政府大甩尾,支持者被打臉

啥米!可以連上12天班

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達成勞基法修法共識,鬆綁現行「七休一」規定,未來只要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勞工休假可不受最多只能連續上班六天的限制。政院高層表示,未來勞工仍可在兩周、十四天中有兩天例假和兩天休息日,休假天數不受影響;但休息日若勞工都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後,等於最多可連上十二天班。

例如勞資雙方可協議第一周的例假排在第一天,第二周的例假排在最後一天,期間的每周休息日若也停休上班,形同可連上十二天班。現行例假僅特殊狀況才能停休,休息日則經勞工同意即可出勤,但雇主須加發加班費。勞動部將於明天預告勞基法修正草案,十一月六日由行政院長賴清德親自主持行政、立法協調並正式拍板,十一月九日將草案送進立法院。

例假可挪移 考慮直接寫入勞基法中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但未明說例假應該怎麼排,早期因而有「七休一」函釋,規定兩例假應間隔六個工作日,但如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例假可挪移,因可連上十二天班遭批評,蔡政府上任後,另以新函釋廢止舊函釋,又規定兩例假間最長就是六天,硬性規定「一例一休」又引發爭議,這次修法擬放寬,並考慮直接寫入勞基法中。

賴清德上任後,承諾修法平息「一例一休」及「七休一」函釋衍生的爭議,立法院民進黨團也組成勞基法研修小組,日前已舉行兩次會議。政院高層表示,黨籍立委對鬆綁「七休一」意見不大,如果不鬆綁這項規定,將來會有越來越多行業希望納入「四周變形工時」或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勞動部沒有辦法對那麼多行業放手,不如放寬讓勞資自行協商。

政院高層也指出,雖勞動部修法草案讓「七休一」鬆綁,但現行法規為了落實周休二日規定的「一天例假日及一天休息日」不受影響,勞工每周仍可休息兩天,其中一天是例假,只是從「七休一」改變成例假可挪移的「十四休四」。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勞動部草案預告之後,仍會廣納各方意見,雖然各方都希望進度越快越好,但賴清德承諾十一月提出修法方向的目標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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