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勞團在場外持續抗爭三天,但民進黨仍強行闖關勞基法修法,讓勞團高呼「勞權已死」。
三讀後的法案重大改變重點如下:
從11小時調降為8小時;而原本的「7休1」修法放寬成「14休2」,勞工得以連續上班12小時。
另外修法後,加班工時上限從「單月46小時」,提高至「單月56小時」,且3個月內不超過「138小時」;加班費核實計算,勞工可「加班可換補休」,加班1小時換1小時休假,特休假從每年結算,改為遞延到隔年;新制訂於2018年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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