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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點名收水泥業者政治獻金,蕭美琴辯解表示”完全合法”,網友不領情痛罵「你們收就合法,國民黨就吃屎嗎?」

立委蕭美琴遭點名收取礦石、水泥業者政治獻金。(盧逸峰攝)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5)日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環團同時召開記者會,指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邱志偉、蕭美琴及國民黨立委孔文吉都有收礦石、水泥業者的政治獻金,呼籲外界緊盯這些立委對《礦業法》修法的立場。對此,蕭美琴在臉書發文指出,政治獻金屬合法的捐款、也依法申報;對於外界關切募款是否影響政策主張,每個人都需在立場上面對各界的檢驗。

對於遭點名收受遠東集團的政治獻金,蕭美琴解釋,民意代表選舉都需要錢是事實,而沒有從事營利事業或任何商業交易抽傭的民意代表,選舉時都需要靠來自個人以及企業募款,相關規定都在政治獻金法中有所規范,也需依法申報監察院。

蕭美琴說,上次選舉有來自遠東集團100萬的捐款,「是合法的捐款也依法申報」,但外界關切募款是否影響政策主張,但每個人都需在立場上面對各界的檢驗。

蕭美琴並說,去年立委選舉後與亞泥公司互動,是在環保署長李應元提出亞泥破壞太魯閣景觀後,各界要求亞泥停止開採時,亞泥工會理事長及幹部十幾人到花蓮服務處陳情,表達他們擔心停產影響他們工作,且多屬中年勞工轉業不易,他們訴求盼保障工作權益不要立即停工。

她指出,針對工會的訴求與擔憂,她的回應是提出落日的概念,也就是承諾在討論礦場存廢問題時,爭取一定的轉型期間,讓勞工不會立即失業。因此,她後來並未連署各種民間要求立即停工的訴求,而改以法律修正提案,納入政策環評條文、以及礦權期間內若因政策環評要求停採停產時的環境復育和勞工安置原則入法。同時,這些修法提案也在半年前的委員會初審時獲委員會初審通過。

蕭美琴進一步指出,上次臨時會期間開始審查礦業法,有許多立委提出版本,除了上述所提的政策環評等條文初審通過,針對原基法和環評的原則,在逐條討論時,她也表達支持。但行政部門和立委間針對該放在哪些(探勘、礦業權設定、礦業用地開發、展限等)階段有許多不同意見,這些條文都保留待進一步討論。此外,她的修法案中提了國家公園禁止探、採礦,今天也獲審查委員會通過。

至於礦場存廢問題,蕭美琴強調,她已積極瞭解各地礦場轉型的案例,包括溫哥華的布查花園、南非的舊礦區觀光、花蓮新城某水泥廠轉型做海洋深層水產業面臨的種種困境;在國人對環境保護要求更強烈的時代,為同時確保地方工作機會,尋求可行的轉型方案將是日後關鍵的工作,爭取一定的轉型期間,讓勞工不會立即失業,「這是我認為對選區負責任的態度。」

蕭美琴臉書全文如下:

今天正在經濟委員會審查礦業法,含各委員版本以及行政院的版本。

花蓮各界都很關注,我上半年自己也有提修法版本,而質詢與逐條審查條文的時候,我也參與討論並公開表達了許多意見。在此再次說明我的看法以及外界質疑政治獻金的議題。

民意代表選舉都需要錢是事實,而沒有從事營利事業或任何商業交易抽傭的民意代表,選舉時都需要靠來自個人以及企業募款,相關規定都在政治獻金法中有所規范,也需依法申報監察院。

我上次選舉有來自遠東集團一百萬的捐款,是合法的捐款也依法申報,但外界關切我們募款是否影響政策主張,每個人都需在立場上面對各界的檢驗。

有關礦業法審查期間的發言與討論,都是公開的記錄。我想進一步說明近年來與亞泥的互動情形。

去年立委選舉後與亞泥公司互動,是在李應元署長提出亞泥破壞太魯閣景觀後,各界要求亞泥停止開採時,亞泥工會理事長及幹部十幾人到花蓮服務處陳情,表達他們擔心停產影響他們工作,且多屬中年勞工轉業不易,他們訴求盼保障工作權益不要立即停工。

針對工會的訴求與擔憂,我的回應是提出落日的概念,也就是承諾在討論礦場存廢問題時,爭取一定的轉型期間,讓勞工不會立即失業。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後來並未連署各種民間要求立即停工的訴求,而改以法律修正提案,納入政策環評條文、以及礦權期間內若因政策環評要求停採停產時的環境復育和勞工安置原則入法。

我這些修法提案也在半年前的委員會初審時獲委員會初審通過。

第一次到訪亞泥公司是此後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邀集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以及地球公民基金會代表等環保團體前往亞泥會勘,我也隨行參與,其中也聽取亞泥公司的說明簡報,但當中沒有政策決議或承諾。

第二次到亞泥是隨同經濟委員會高志鵬委員召集的考察,考察亞泥之後也到和平廠區的台泥參訪。當中的討論,除公司方的簡報也有公民團體和當地原住民參與且提出意見,委員會並未有決議。

上次臨時會期間開始審查礦業法,有許多委員提出版本,除了我上述所提的政策環評等條文初審通過,針對原基法和環評的原則,在逐條討論時我也表達支持。只是行政部門和委員間針對該放在哪些(探勘、礦業權設定、礦業用地開發、展限等)階段有許多不同意見,這些條文都保留待進一步討論。此外,我的修法案中提了國家公園禁止探、採礦,今天也獲審查委員會通過。

再次也是最後一次與亞泥互動是兩個月前。水泥公會,包含亞泥總經理在內約十家業者代表,來向立法院表達訴求,當時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兩位委員和主任,在立法院一樓的陳情會議室中接待。

多數時間都是各家表達意見,最後回應時我針對業者所提循環經濟的概念,盼業者提出更多資訊讓社會瞭解;也有說明有關個人支持原基法和環評法精神需落實於的態度,而整個礦業法討論中勞工工作、產業需求、環境保護和社會期待各方意見都會一併考量。

以上是目前針對礦業法修法議題與採礦業者的互動,特此說明。

除了業者之外,在地方上經常與部落居民在各場合碰面時詢問意見,環保團體、網路和社會各界對於環境保育的要求,都是重要的意見。

作為民意代表,除了反應民意並修法之外,我也很積極瞭解各地礦場轉型的案例,包括溫哥華的布查花園、南非的舊礦區觀光、花蓮新城某水泥廠轉型做海洋深層水產業面臨的種種困境…..等,在國人對環境保護要求更強烈的時代,為同時確保地方工作機會,尋求可行的轉型方案將是日後關鍵的工作,這也是我認為對選區負責任的態度。

有位林姓網友在下批評 你們收就合法,國民黨就吃屎嗎? 也有網友酸:哦,原來合法喔! 喔,原來是這樣

來源:www.storm.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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