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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蒙羞?色法官改輕罰 抗議遍地開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以「祈禱、感動」為由,性騷擾女助理2年,陳原遭職務法庭拔除法官職務,他提起再審,職務法庭在婦女節當天廢棄原判決,改罰1年薪俸。判決不僅讓輿論譁然,陪席的高院女庭長謝靜慧也憤而請辭。風暴擴大,民間司改會、社民黨上午分別到監察院、司法院陳情,民進黨立委也呼籲司法不可自損威信。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尊重獨立審判」。本案受命、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上午接受「蔻蔻早餐 」節目專訪時,則認為判決公允,他說「法官不會是笨蛋」,本件根本不是性騷擾,也不是利用法官職權脅迫女助理,陳的行為雖不對,但處罰應注意罪刑相當、比例原則。陳志祥認為「法官是人不是神」,過錯未重到須剝奪法官身分;不迎合輿論的判決才是法官偉大的地方。

已婚的陳鴻斌自2012年起,在辦公室多次以祈禱或感動名義跟女助理握手、擁抱,女助理因工作中曾兩次出錯獲陳力挺過關,不敢拒絕。2014年6月醜聞曝光,法院高層曾要求陳自請退休,但因退休金少了1、2百萬元,遭陳妻反對;前年職務法庭判陳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詎料,新的職務法庭以當時的合議庭組成不合法為由,准許再審,並以懲戒事項「從8項減為3項」而減輕懲戒,還指陳「素行尚佳、深具悔意」。

陳除了曾強吻女助理外,還警告她如果不能和其他已婚男性「出遊逍遙」,否則不會原諒,暗示只能和他往來。但包括在辦公室內「短暫擁抱」等情事,被職務法庭認定不構成懲戒事由。而職務法庭認為陳具悔意的關鍵,竟是幫女助理介紹了美國名校畢業、在加州執業2年的律師當男友。

婦女新知基金會質疑,陳介紹助其他男性讓女助理交往,是一種持續干預與騷擾她私生活的行為,怎能說是「有悔意」。

法官協會前天深夜緊急聲明,反對在職場上利用職務關係對部屬做任何形式的騷擾,並認為法官職司審判、臧否他人,行為應更為自律,基於個人行為道德操守、職場倫理,都不應有模糊曖昧的空間。法官改革司法連線也批評陳的行為明顯違反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公正、客觀、中立形象倫理規範,陳已婚卻對受他指揮監督的女助理性騷擾,讓人無法接受,大多數的法官也都不希望有這種同事。但外界質疑「聲明能拿他怎樣?」。

社民黨上午到司法院前抗議,認為這樣的判決完全缺乏性別敏感度,忽視了性騷擾的事實,簡直是「官官相護、沙豬現形」,質疑司法無法自律,司改也將成空談。

職務法庭屬一級一審,判決或裁定後,即告確定,不得上訴或抗告。陳鴻斌案之所以能獲再審,是因職務法庭認為當時的陪席法官黃國忠依法應自行迴避卻未迴避,違反「依法律或裁定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情形。

高院法官林孟皇指出,民眾有「官官相護」的印象存在,司法院目前推動「國民法官」新制,也有民間團體主張職務法庭也該引進參審制度,由非法官身分的人與法官共同參與審判,這一天是否到來,也許就在法官的一念之間。有法界人士認為,職務法庭應以公審會委員長為審判長,再審法院的組織有不合法疑義,監察院應提再審。

來源: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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