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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養工處爆收賄 公務員買凌志轎車竟由包商繳車貸 網酸:沒事啦,高雄人最挺貪污犯了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爆收賄醜聞!康姓男子被檢舉任職鳳山養護工程隊期間,葉姓承包商得知他換進口轎車,竟按月幫忙繳車貸,持續超過2年半;當康調升四維養工隊苓雅分隊長後,又洩採購案讓其得順利標,共收賄近80萬元,雄檢複訊後,認定涉貪汙、洩密罪嫌,裁定康20萬元、葉10萬元交保候傳。

高市府工務局養工處表示,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康姓分隊長今天已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本周盡速召開考績委員會,檢討行政責任。

據了解,康(40歲)2015年間擔任鳳山養護工程隊助理工程員,負責承辦採購標案,葉姓包商(37歲)標得「2015年鳳山、仁武等公園土木設施維護改善及緊急搶修工程」開口契約,兩人因此熟識,葉疑為求工程順利,得知康想換車,表明願意付車貸。

檢方調查,康賣舊車2萬元、再出1萬湊3萬元頭期款,購入價格139萬元起的Lexus CT200h,葉姓包商於是自2015年2月起至2017年10月,指示員工按月支付每期1萬9404元車貸,粗估繳32月、共62萬928元。

康姓分隊長另於2015、2016年間,額外收2次匯款共7萬5000元。

檢方也查出,康2016年8月調升四維養護工程隊苓雅分隊長後,又先洩漏他所承辦「2017苓雅、前金、新興等公園土木設施維護改善及緊急搶修工程」採購案資訊給葉,讓葉同年底也順利得標,葉交付10萬元賄款酬謝。

全案雄檢接獲線報偵辦,果然蒐證康駕駛黑色Lexus CT200h轎車,昨天由黑金專組檢察官董秀菁帶隊,指揮調查局中機站、高雄市調處、南機站等搜索康、葉的辦公室及住家等10處,查扣CT200h車,傳喚12人到案說明。

雄檢昨出動8名檢察官漏夜偵訊,認定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葉則涉犯貪汙罪對公務員於職務上行賄,由於康、葉皆坦承犯行,檢認為無羈押必要,今凌晨裁定康20萬元、葉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證人請回。

據指出,葉姓包商得標「2015年鳳山、仁武等公園土木設施維護改善及緊急搶修工程」預算金額496萬元;「2017苓雅、前金、新興等公園土木設施維護改善及緊急搶修工程」預算金額518萬元。

康姓分隊長在高市府工務局養工處任職6年,從助理工程員、工程員、升至分隊長,內部認為他表現優良,不清楚為何發生收賄醜事。

 

高市府工務局養工處康姓分隊長,竟涉嫌收受賄賂,買進口轎車卻是包商按月幫繳車貸,檢調確實蒐證到他駕駛進口車上下班。記者林伯驊/翻攝

 

來源: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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