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丁貴拉倒孫文銅像,要判賠這麼多…
蔡丁貴(右)率眾拉倒孫文銅像。資料照片
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蔡丁貴,2014年2月22日率眾拉倒台南湯德章紀念公園內的孫文銅像,除引發藍營議員激烈抗爭,還被市政府提告毀損與民事求償,刑事部分被判拘役40天已執行完畢,本月13日台南高分院針對民事部分宣判,判決蔡丁貴要賠償市府23萬8千元定讞。蔡丁貴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將募款來繳這筆錢,並要求台南各地公共空間都要去除這些威權圖騰。
蔡丁貴(69歲)主張湯德章公園內的孫文銅像應該移置他處,2014年2月22日下午,便動員百餘名台獨支持者到湯德章公園,由蔡丁貴、吳灃洪、兵政文先攀爬上孫文銅像基座,蔡丁貴以繩索套住孫文銅像頸部位置,再以噴漆在銅像噴上「ROC OUT」、「KMT DOWN」等字,吳弘昌、吳蕙蘭、陳金火、鄭武慎、吳頂仰及其他10多人手握繩索,合力拉扯孫文銅像,以致銅像左、右腳底部固定螺栓脫落,從基座斷裂分離而掉落地面,造成銅像多處裂痕及凹損。
蔡丁貴刑事部分,在2016年9 月被依毀損罪判拘役40天確定,且已執行完畢。至於市府求償52萬8千元銅像修護費用,日前臺南高分院判決要賠償23萬8千元確定,不可再上訴。
台南市府新聞處長許淑芬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若獲得這筆賠款,會使用在公園修復維護等公務支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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