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保育爭議未解 環差竟先過 無疑是「先射箭再畫靶」
深澳燃煤電廠再傳爭議。由於未來卸煤船航道恐影響漁船進出,台電擬另蓋離岸防波堤區隔航道供漁船進出,但新堤防位處「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依法不能開發,台電轉而要新北市調整保育區範圍,但保育區範圍「退讓」的爭議未解決,台電卻已先闖關通過環差,遭質疑「程序」有問題。
漁業法規定,為保護水產棲地及物種,主管機關得指定設置「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新北市府2014年在深澳灣附近公告畫設「瑞芳保育區」。深澳漁港和深澳燃煤電廠未來的卸煤碼頭都在深澳灣,但台電送到環評大會的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擬在保育區內新增兩道防波堤,作為未來漁船進出漁港的新路線之用。
根據內政部區域計畫法,瑞芳保育區屬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區」,海岸管理法更將重要水產保育區畫為「一級海岸保護區」,都不得開發。環保署「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則明確規定,開發行為基地不得位於相關法律所禁止開發利用的地區。
環評委員鄭明修說,按照程序,台電應先協調新北市府調整保育區,走完相關程序後,再將深澳燃煤電廠的環差案送環評審查,如今卻是保育區爭議未釐清,就先闖關環差,是「先射箭再畫靶」。若新北不同意調整保育區範圍,台電就無法興建離岸堤,卸煤船將與漁船進出相爭,形同逼新北調整保育區,陷環委於不義。
環保署綜計處稱,本案開過三次專案小組會議,漁業署僅在首次提出對保育區意見,並要求經濟部釐清,還說台電在去年七月發文給漁業署,漁業署後續沒再新增意見。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則說,「我只是環評大會才來參加,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但漁業署漁政組長施俊毅強調,「漁業署在環評審查時都有提到此問題」。
施俊毅說,深澳漁港本有漁船進出堤防,但因深澳燃煤電廠在深澳灣打造卸煤碼頭,卸煤船與漁船路線重疊易致危險,台電擬在外海打造漁港新開口並設防波堤,但因位在保育區內,須先與新北市政府協商調整保育區範圍,否則防波堤就無法動工。
有不具名的環委也說,環評大會多次提及此事,但台電回答不清楚、不完整,本案保育區堤防未解決,就不能違法提出環差申請,此案程序錯亂,「根本不應進入環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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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燃煤電廠擬在深澳灣設置卸煤碼頭,但卸煤船與漁船路線相沖,台電要求深澳漁港調整進出開口,但防波堤卻選蓋在保育區內。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