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一簽20年 電價比歐洲貴2.3倍 電費將增加約20% 藍委痛罵政府當冤大頭
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蔡政府推動離岸風電,進行廠商遴選與環評,但台灣卻以高於國外2倍多價格招標,藉此吸引外國廠商,預估未來單單離岸風電,電費將增加約20%。民進黨政府簡直把台灣當「冤大頭」,藉發展綠能債留子孫。
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與立委王惠美、馬文君、孔文吉、曾銘宗在記者會上說,歐洲與東南亞等國家離岸風電每度只要2.6元台幣,台灣竟以2.3倍的6元採購,幾近「割地賠款、喪權辱國」的合約,違背現行《政府採購法》精神,過程黑幕重重,黨團要求經濟部應對外說清楚、講明白。
國民黨團批評,經濟部能源局的離岸風電合約一簽就是20年,每年660億元,20年超過 1兆3000億元;細查能源局這幾年核定的離岸風電躉購費率發現,在 2013到2017五年費率分別為 5.56元、5.61元、5.74元、5.74元及 6.04元,價碼年年升高,較國外離岸風電競標價格高出一倍以上,國外廠商爭相申請。
藍委也質疑,目前廠商遴選辦法有違法違憲之虞。依《中央法規標準法》,遴選辦法為「法規命令」形式,必須遵守60天的預告程序並送立法院,但目前遴選辦法涉及兆元標案,既不依《採購法》又以「內規」方式便宜行事,有極大瑕疵。藍委指出,目前的招標根本是拿著鷄毛當令箭,未來若引起訴訟,恐怕極難收場。
藍委重批,蔡政府堅持以2倍價格選商的最主要理由,是建立台灣離岸風力產業,白皮書中也誇稱1兆建設經費可「創造」1萬8個工作機會,換句話說創造每個工作的成本超過5千萬元。服務業創造每個工作機會成本約50萬元,為何非要花百倍成本來創造離岸風電工作機會?
國民黨團強調,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目前離岸風電招標方式,製造高額利潤流向國外,讓國家蒙受巨大損失,又無法扶植國內產業發展,可說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蔡政府如果堅持不肯修正招標方式,台灣後代恐怕有更多苦頭要吃了。(王家俊/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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