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放送頭】另一驚奇!毒品除罪化 本週四將表決
新聞日期:2017.04.18
毒品問題嚴重,立法院日前才有立委提議擴大新興毒品範圍及加重刑罰遏止毒品氾濫,沒想到,本週四(20日)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竟有委員提議要將吸毒除罪化,並將藥物改由國家公賣制度製造、販售,一旦通過決議,勢必再成為本次繼法庭直播、司法新聞加註警語之後另一大驚奇!
第五組週四檢討「緝毒政策與毒品重刑化政策」,擔任委員的宜蘭監獄管理員林文蔚認為,政府在反毒和減害的經費使用上,花了太多在成效不彰的各種廣告宣傳以及各種方式的宣戰、講習裡,監所戒治也沒效,應檢討吸毒除罪化,改由衛福部全面接手單純施用藥物者的戒癮治療。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則提案認為,如果對於施用毒品改以多元處遇模式為內容之保安處分,來替代現行監禁式的觀察勒戒與戒治及其後連結的刑罰,則持有三、四級毒品者也應以多元處遇模式的保安處分來處理以取代行政罰。
林文蔚提案指出,目前監所處遇對單純施用藥物者難收實質成效,收取戒治費用變相懲罰成癮者家屬,他建議檢討單純施用藥物全面除罪除刑,對於無傷害性或低度傷害性的藥物除罪化,如施用大麻除罪化,林文蔚認為,藥物交易能有龐大的利潤,最大的來源其實都是因為無法合法化的關係,這是因為風險成本反映於藥物利潤上,若交易和施用沒有被捕的風險,藥物交易獲利即會很低,市場的交易量也只會限縮在一定的範圍內,有助於減低地下交易供給與不正當利益。
林文蔚提案認為,「由政府出資製造販賣」,「藥物公賣」,才能達到真正的減害及砍斷市場供應鏈的效果,價格統一透明品質好,政府介入當藥頭原先市場上的製造和販賣者才會無利可圖,如此亦能顧好成癮者的健康,使之不成為社會邊緣人,並有效限縮藥物施用客群,並且設專區掌控施用處所。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提案,建議刪除「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幫助施用毒品罪」。
此外,盧映潔也建議刪除「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幫助施用毒品罪」,她也建請最高法院刑庭決議,販賣或轉讓毒品行為,若是具有時空密接或同一反覆性時,依接續犯或集合犯的概念,只要論以一罪。
盧映潔教授也建議對於「小額販賣」可考慮立法依數額或數量等減輕刑度。她在提案中指出,凡有毒癮者其施用毒品必定反覆施用;出賣貨品,常態上並非一次交易即售鑿,往往需多次交易始得賣完。因而於施用毒品、毒品販賣,行為人一次或十次,兩者侵害法益程度均為相等,僅差別為一次性與反覆式,倘所得刑罰上評價竟為一罪與十罪,則顯見後者遭受刑罰上過度評價;若所有施用、販賣、轉讓毒品之行為,均認以一罪一罰論處,不僅不符社會通念、違反刑法謙抑原則、刑罰過度評價的結果,也違連續犯刪除的立法意旨。
本週四司改會議第五組除了討論「緝毒政策與毒品重刑化政策」外,還有「施用毒品者戒癮治療多元處遇模式之改良」、「酒駕之多元處遇」、「精神疾病犯罪者之預防及處遇模式」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