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吼文章

因廈門大學幫出膳宿費用 教育部認定管違法在陸兼職 網嗆:吳茂昆踏遍全中國 交通費、食宿、演講費都是陸大學給的,這不算兼職??

▲管中閔確定被拔,教育部認定他違法在陸兼職。(資料照/記者盧映慈攝)

記者盧映慈/綜合報導

教育部27日晚間召開會議,確認卡了111天的管中閔,宣布駁回台大校長聘任案。教育部裁決台大必須重啟遴選程序,對管中閔所提供的相關文件進行再檢視,在完整的推薦、遴選程序後,再依序報教育部;如果台大在公正且符合規定情況下,仍選管中閔為校長,教育部就會尊重聘用。也就是說,要有正式校長,「還要再等一年半」。此例一開,陽明大學、文化大學的爭議是否也要比照辦理,教育部則表示「不同案例有不同調查」。

教育部先前的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開會結論,認為管中閔違法兼職,除了台大要重啟遴選程序外,管中閔也不得再參選,但教育部幾乎都沒有採納。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27日晚間表示,台大是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國際學術及研究型大學,而台大校長人選資格及遴選程序是否合法,具有重大公共利益性質,不容有模糊空間。這次台大校長遴選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教育部無法接受遴選委員會這次結果,因此駁回聘任決定。

他進一步解釋,調查過程中沒有發現管中閔違法兼職、兼課、違反重大行政規範等,但台大在遴選過程中,沒有確實做到利益迴避原則,當選人管中閔與台哥大副董蔡明興有獨董、董事之間的關係,對其他候選人不公平,台大也沒有善盡幕僚應有責任,明顯有違學術誠信規範。

▲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宣布拔管。(資料照/記者徐政璿攝)

在赴陸兼職的爭議中,管中閔被爆在廈門大學開課、擔任導師,雖然廈門大學回函強調「沒有給付薪水、只是掛名」,但根據監察院調查,廈門大學邀請管中閔的信件中,提到會提供相關「膳宿與費用」以及「固定安排課程」,這明顯有兼職的嫌疑,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因此不予聘任。

根據《校長遴選辦法》,如果要重啟校長遴選,目前的遴選委員會要留任,但因為程序被教育部認定有瑕疵,必須解散遴委會,程序完全「重新開始」;先由校務會議修正遴選辦法,再組成新一任的遴選委員會,再向外徵求候選人、發表理念跟訪談,前任校長楊泮池表明不留任之後,光是後面的「徵人及遴選」就忙了半年,如果加上前面的部分,可能要忙到1年半以上。

管中閔1994年任教於台大,5年後任職中研院經濟所研究員,成為台灣計量經濟學頂尖研究人士;2001年被遴選為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前後兩任;2002年更以46歲之齡獲選為第24屆中央研究院院士最高學術榮譽,是該屆最年輕中研院院士。

曾任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政務委員等職,管中閔同時也是中研院士和世界科學院院士,現任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講座教授,經驗豐富,學術方面也表現優異。

▼管中閔幫學生簽名。(圖/翻攝台大自主聯盟)

原文網址: 快訊/教育部宣布拔管!駁回管中閔校長聘任 台大需重選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手機版 | ETtoday MobileWeb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427/1158885.htm#ixzz5DvoPBK6A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文章部分內容及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果侵犯到您的隱私、權益、請到「聯絡本站」檢舉,本站將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