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爆教師退休潮 全教總籲立院臨時會修正!年資補償金2019年7月領嘸1毛錢
公立學校教職員年金改革制度7月1日上路,對於「年資補償金」,明年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一次全部領取,但之後則一毛錢都沒有,約2.5萬人受影響。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要求本次立法院臨時會修法改正,讓補償金制度一致化,才不會造成老師搶退。
公立學校教師的退休制度,1996年2月1日前是無需提撥的「恩給制」,但之後則採相對提撥的「儲金制」,新舊制度不同。
標準不一致 影響2.5萬人
公校老師的退休金若包含新舊制年資,舊制前15年,每年給付率是本俸的5%,而新制改為本俸的4%,為了補償這1%差額,對於1981年至1995年間進入公立學校任教的老師,政府設計出「年資補償金」,若是退休後一次領,則是本俸乘以不足的年資;如是月領則是一次補償金乘以0.2,領終身。
但在這次年金改革中,關於「年資補償金」所訂的條文,卻出現明年6月30日以前退休者,可以結算金額,一次全部領取;但對於之後退休者,則完全取消,一毛錢都領不到。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改革後的「年資補償金」,已退者全領、未退者全無,這是最大的不公平與標準不一致。以他具有碩士學歷、1988年開始擔任老師為例,明年6月30日前退休,可領40萬元補償金,但之後退休則一毛錢都沒有。
張旭政表示,如果以一個老師任教30年來計算,1989到1994年等6年間進入公立學校任教者,會在明年7月1日以後退休,他們原該有的補償金被取消,估計2.5萬人受影響。
教部稱兼顧世代權益衡平
全教總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說,年資補償金發放標準不一致,會造成公立學校教師搶在明年6月30日前退休,對教育衝擊很大。這次立法院臨時會排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可以將補償金爭議解決。
教育部回應,配合國家整體年金改革政策,兼顧世代間退休權益衡平,因此公教人員退撫法律施行1年後始退休者,不再發給年資補償金。教育部尊重教師團體主張繼續發給年資補償金之建議,但應避免造成不同世代間及公教人員退休權益失衡。
全教總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右起)、理事長張旭政及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鄭建信13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年金改革要公平,補償制度要ㄧ致」。(劉宗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