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話出席「受迫害」10周年晚會 扁:中監說不准也要去 網:貪污10周年晚會何時辦?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5日)自稱「今年1111是阿扁受難10週年紀念日」,10年前的11月11日下午3點51分,他被特偵組檢察官諭知逮捕並聲押,高雄市11名「一邊一國連線」市議員候選人,預計將於11日晚間在高雄市三鳳宮為他舉行「受政治迫害10週年紀念晚會」,陳水扁也接受邀請決定出席,不過台中監獄昨表示未收到陳水扁的申請書故無從評估。扁今天(6日)透過臉書放話,就算中監說不准他也要去。
陳水扁今天在臉書上,放話將參加11月11日在高雄三鳳宮的受政治迫害10週年紀念晚會,他提到「十年前的11月11日,是阿扁被政治迫害、上銬的日子。今年第十年,尤具特別意義。主辦單位凱達格蘭基金會、一邊一國連線表示將以『一邊一國顧台灣、平反扁案討公道』為主題舉辦紀念晚會,讓更多人瞭解扁案政治迫害的本質,進而關心與支持扁案的平反。」阿扁更強調,主辦單位說晚會將以「音樂會形式」舉辦,並非選舉造勢,純粹針對扁案10週年的紀念性活動。
然而保外就醫的他,即便想去,法務部矯正署與中監是否放行仍是未知數,對此,阿扁放話「說不准也要去感謝人家!扁案的加害者馬英九都可以自由自在國內外趴趴走,受害者的阿扁則被綁手綁腳又封口。連鳴鼓申冤的機會都被限制,這樣公平嗎?」
陳水扁再次聲稱當年是為了總統特別費,也就是所謂國務機要費案被關押,也因為國務機要費案被判無期徒刑。他提到,全國6、7千個公務員的特別費案全部「除罪」,唯獨總統的特別費案排除在外,直指「政治上的針對性太過明顯」,並喊冤「如果這不是政治追殺,什麼是政治追殺?!」
來源:news.tvbs.com.tw
這麼喜歡出來,就讓大家回顧阿扁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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