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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少東陳偉志棄保潛逃案 員警懲處全撤銷了

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涉詐貸案被起訴,檢方對他求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元。圖/本報資料照片

承造海軍獵雷艦的慶富集團被控詐貸案,被告副董事長陳偉志今年5月棄保潛逃,轄區高雄市警局左營分局因完全沒回報,市警局隨即對分局長蔡文峰等相關員警祭出記過等處分。不過相關員警的行政處分在10月時已悄悄撤銷,警方說,因監察院建議待檢方調查情楚案情後再議,所以才撤銷。

高雄地檢署日前已立「他字」案,調查是否有員警涉藏匿人犯等刑責,目前持續偵辦中,若確認單純疏失,可能做不起訴處分;由於一般行政責任與刑事分開追究,檢方聽聞此情況也有些錯愕,但僅強調依法偵辦。

高市警局督察長劉祥浤指出,監察院調查慶富案時,有約詢市警局並表達對此部分意見「不能完全怪罪員警」,建議撤銷處分,於是先撤銷原處分,待檢方偵結後一併究責,不見得都不處分。據了解,市警局原本依「防逃工作不力」記過等懲處,之後擬依「執行工作不力」給予行政處分,相較之下後者會較輕。

慶富集團涉嫌詐貸案,董事長陳慶男夫妻、次子副董事長陳偉志,都是檢方起訴的主要被告,依規定每天須到轄區市警局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報告。陳偉志今年3月間遷戶籍到左營區,改到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報到,但5月6日起就沒有出現報到。派出所及左營分局一直沒向高雄地院回報,直到雄院5月22日主動聯繫派出所,才發現陳偉志早就不知去向。

高雄地院6月4日開庭,確定陳偉志棄保潛逃後發布通緝。當時的高雄市警局長何明洲下令撤查相關員警疏失責任,分局長蔡文峰、偵查隊長蔡信助各記過1次,新莊派出所長黃立凡記過2次,調為非主管職務。至於承辦業務的羅姓警員,待檢方調查釐清有無刑事責任後再議。

何明洲緊盯左營分局等相關單位追查陳偉志下落及潛逃管道之際,不過7月16日以「生涯另有規畫」等理由提前退休,陳偉志棄保潛逃案,也逐漸被淡忘,直到10月悄悄撤銷員警處分。

陳偉志(左)最後一次向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報到身影。記者林伯驊/翻攝
陳偉志遷戶籍至左營,改向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報到,卻在5月5日之後失去蹤影。記者林伯驊/翻攝

來源: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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