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雞排涉賄選? 檢察官打趣反問:陳其邁的雙主菜便當呢?
宅神朱學恒昨天在高雄發送超過2萬份雞排,出現大批排隊人潮等領雞排。圖/本報資料照片
選後高雄掀起一波「祭品文」要兌現承諾,因韓國瑜當選市長,所以發送上百、上千份的雞排,但律師林智群在臉書質疑「祭品文有沒有構成期約賄選呢?」引發論戰,高雄地檢署低調表示對此「沒有分案」。有檢察官認為雞排不足以動搖選擇,打趣反問「陳其邁的雙主菜便當呢?」。
林智群前天貼文指出,根據選罷法99條第1項,雞排應該可算是「不正利益」,而且該條文沒有規定要候選人去賄賂才構成,樁腳、路人都恐構成,加上法條規範只要找有投票權的人就構成犯罪。林智群還說,大部分判決都是針對選前就有期約或給賄賂的行為,「那祭品文時間橫跨選舉前後,算不算呢?」他覺得算,呼籲發祭品文要小心一點。
南部擅長查賄的資深檢察官認為,雞排是讓任何人都可以去領,沒有針對「高雄市」、「有投票權的人」,對象沒有特定,而且,雞排的價值應該不足以動搖投票的決定,要舉證賄選相當不容易。
檢察官還開玩笑說,選前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陳其邁的造勢場子被流出「雙主菜便當」照片,打趣反問「雙主菜便當更貴喔!」。不過有關造勢現場發送的便當,法務部曾解釋過,替參加民眾準備適度的茶水、餐飲,不足以構成賄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