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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長王惠美拒發離岸風電許可函 凸顯徐國勇真荒唐

彰縣沿海離岸風電。(資料照片/彰化縣政府提供)


四家離岸風電業者搶5.8元費率,最後關頭殺出彰化縣長王惠美拒發許可函,台電竟搬出民法稱可順延到1月2日再簽約,台大醫學院教授王明鉅才鬆一口氣又心涼半截。他為王惠美的明快決策大聲喝采,另一方面,也痛批內政部長徐國勇荒腔走板,他不出席「海岸管理審議會」,草率送出全民多支付上千億金額的方案,最近卻忙著管保五總隊看哪家電視台。

王明鉅今(29)日在臉書上表示,12月28日原是四家離岸風電廠商和台電簽約的最後期限,彰化縣政府說,「不同意以發展綠能為由,趕在元旦前去支持一個讓全民多支付上千億金額的方案。」但台電竟然搬出民法,指出廠商延到一月二日再簽約,仍適用2018年的躉購電價費率與可以前十年高每度7.11元,後十年低3.58元的費率結構。

離岸風電與台電簽約的轉折,讓緊盯離岸風電發展的王明鉅心情劇烈震盪。他說,要為彰化政府與王縣長大聲喝采、鼓掌三分鐘,另一方面,也痛批理應扮演重要角色的內政部長徐國勇,對此案漠不關心,甚至已到荒腔走板的地步。

王明鉅解釋,離岸風電的所有廠商要通過內政部管轄的海岸管理審議會,取得「海管法審查通過同意函」。因為每個案子都是要用到台灣的海域與海岸,而且都是幾百平方公里的海域,所以在大會作出決定之前,都要有詳細的評估與討論。結果大會主席內政部部長不來,而兩場審議會20個委員也只來了4到5位委員。

最誇張的是,在內政部12月21日召開了海岸管理審議會之後不到6天,營建署在12月27日,就已經把「海管法審查通過同意函」全部發給廠商了。這種「協助式」審查的目的全是為了讓這些離岸風電的廠商,能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用前10年每度電7.11元和台電簽約,然後讓這些廠商能夠用多賺至少幾百億甚至上千億。

王明鉅痛陳,這麼重大的決策,內政部長不重視也不出席,當作不知道,卻跑到離內政部辦公室更遠的岡山保五總隊,視察外包餐廳裡的電視到底看哪一台。他質問執政黨的政府官員們,在大選慘敗之後,真已打算就此擺爛台灣,一路走到黑嗎?

新聞來源:www.chinatimes.com

文章來源:王明鉅醫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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