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光頭傳影片全入罪!綠政府文字獄 警嘆民主國怎辦這種案
蔡英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控網路以法入罪…「老大哥」心態
總統、立委選舉逼近,檢警調人員除查賄選、防範暴力介入,今年更將「假消息」視為選舉查察重點。不過,不少在網路或LINE群組中批評政府者都被警調單位鋪天蓋地偵辦,法界認為恐會讓民眾恐懼發言、不敢在網路上抒發己志,就像1903出生的喬治歐威爾,他在小說「一九八四」寫下名言「老大哥正看著你!」
在「一九八四」的故事中,作者描寫有個世界的人們,永遠都處於無所不在的電幕監視下,人民的一舉一動無所遁形。如今司法單位主動去蒐查網路言論,以社維法、恐嚇危安和妨害名譽等罪查辦,選舉期間甚至會以選罷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送辦,宛如一九八四的世界。
●他發禿頭男摸胸照…被法辦
行政院長蘇貞昌上月底受訪時說「高雄市長韓國瑜講話都是江湖味,開口就是酒味」,54歲男子陳友達不滿蘇的發言,就在臉書上發言批評。
他說,「還真是奇怪,這個「光頭蘇」一直說韓先生講話江湖味,開口就是酒味!但還沒有人看過一張韓先生不得體的相片,是吧!」、「以下另外這張相片,這個光頭佬,熟門熟路,右手抹胸,左手摸臀的到底是誰呢?」等語,並配上禿頭男子摸酒醉女子胸部和蘇受訪的照片。
刑事局昨天依「偵辦網路謠言」為由傳喚陳到案說明,陳說,他是指光頭佬、不是光頭蘇,沒有指名道姓,他只是想反諷民進黨的人員也常跑酒店,卻都說別人,不檢討自己,批現在政府利用公家資源強冠莫須有罪名,「我很不服氣」。
陳說,一個堂堂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不思國政如何興利除弊,整天把心思放在如何防堵韓國瑜參選總統,有如蔡政府競選總統的總幹事,才想抒發己志,是綠網軍亂入誤導「光頭佬」就是蘇貞昌,「難道別人抹黑影射都要算在我頭上?」
●指小英介入民調…假消息觸法
歐姓男子今年4月30日在LINE群組散布假訊息,內容為「我今晚接到一通百分之百可靠消息,就是台北市某人正尋覓信任度夠的黨工及其友人.肯留下電話號碼並接到電話說唯一支持蔡英文競選總統,每組30人分布很廣,預計30組。民調公司年輕人就專打這900人電話,當然蔡英文民調鐵定贏過賴清德,這消息正確無誤」。
調查局7月間通知歐男到案說明後,以歐散布「蔡英文以不公平手段介入民進黨」假訊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將歐移送裁罰。調查局說,下屆總統大選將屆,一旦中選會公告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後,類似的假訊息可能涉犯選罷法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相關規定,希望民眾切勿觸法。
●轉傳蘇揆丟筆影片 副處長提早退休
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前副處長顏正義因轉傳「行政院長蘇貞昌丟筆」影片至調查局同期的群組,被指控散布假訊息,他被火速拔官降調台南市調處專委、還被調查局記大過,刑事局將全案送交高雄市警局,傳喚通知說明後將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顏正義的調查官生涯辦過不少緝毒重案,原定明年1月屆齡,他提前申請退休於本月7日生效,記大過成壓垮最後一根稻草,顏認為情勢如此,不想提出申訴,家人也支持他提早離退「無事一身輕」。他退休前傳訊告知友人,無奈透露「犯沖小人劫,卻不知警覺而誤判情勢」。
●諷蔡出訪應降落北京…煽惑犯罪
林姓退休公務員今年二月在臉書指文稱,「蔡總統出訪友邦,華航機師直接將飛機往北京降落,台灣所有紛擾問題一次解決,天佑台灣」,調查局蒐證認為相關言論涉及總統維安,有公然煽惑華航機師或其他不特定多數人犯罪行為,上月約談林到案後函送彰化地檢署。
林姓男子在臉書社團「中華民國罷免與競選總部」、「退休協會」發表有關蔡英文的言論,林到案時坦承PO文,但強調沒有犯意,不知道PO文會吃上煽惑他人犯罪官司。
調查局指出,只要在臉書或網路有煽惑行為,即使沒人執行也構成犯罪,為防止惡意言論擾亂社會秩序,依法偵辦。
不過,法界人士指出,林在臉書發表的言論,要構成煽惑他人犯罪並不容易,調查局花力氣辦這種案件似乎也不在其業務職掌範圍。
●黃敏惠被抹黑 直言「可受公評」
有政治人物對抹黑言論較能容忍,嘉義市長黃敏惠去年縣市長選舉時,被人抹黑在湖子內重畫區有很多土地,她當時說「如果有人能找到她在湖子有任何一塊地,她就免費送此人」。
警方曾詢問黃是否提告,但她認為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並沒有提告。今年四月她在臉書推廣湖子內重畫區標售案,也說,當時的抹黑讓人好氣又好笑,通過時間證明,她沒有土地在湖子內。
網路名人「小商人」每逢選舉皆在臉書貼文揭密,吸引數萬鄉民瀏覽,部分內容讓嘉義地方政治人物生氣,去年嘉義市前議長蕭淑麗和前市議員陳幸枝在市議會,向嘉義市警察局前局長林水順告狀,「沒有的事都被他說有」,要求警察徹查,刑警行文到臉書總公司,但因IP設置在國外,且所涉及的刑事案件與國安無關,臉書並未回應。
●警:民主國家警察要辦這種案?
基層警員坦言,過去選舉期間沒有「假消息」的偵辦績效,今年首度列入,各地分局都成立小組「網搜」不實言論,不免感嘆「民主國家的警察,需要主動辦這種案嗎?」
資深刑警指出,過去選舉期間黑函滿天飛,紙本上有時署名撰寫人,且可透過派報單位等管道找到發文者,在網路世界,發文者躲在螢幕後面,為抓到造謠者,動員數十警力,結果只是社維法裁罰數千元,根本不符成本。
警方建議,當事人可以向臉書檢舉,要求貼文下架,或當事人自行在留言處貼文自清。有時參選人為自清,會找第三方站出來作證、背書,警方表示,基於行政中立,僅會以書面方式向當事人報告調查結果,不會配合「演出」。
●律師:打假消息讓人恐懼 違背言論自由
律師高毓謙說,人民在表述意見,有時候意見和事實交錯,如果司法單位主動調查,即便事後不起訴,仍會使民眾恐懼,違背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立場,尤其言論有時是抽象,內容也很龐雜,很難界定。
高說,政府可以設置平台澄清,不該隨便濫用司法資源,如果選舉期間要動用人力去調查不利政府的訊息,是損耗司法資源;即便警方用社維法查假消息,但動不動用社維法辦人民,是警察權的擴張,反而破壞社會安寧。
律師王振名說,言論自由的保障和打假訊息要取得平衡,避免造成寒蟬效應,尤其以發動犯罪偵查作為手段,更要謹慎。檢警調偵辦假訊息案不能只單憑一個訊息、影片等事證論罪,要審視其消息來源、分享的社團是否為公開或特定,以及分享的頻率,綜合客觀的事實和主觀的意圖再來論是否違法。
●學者:重點應在澄清,否則查不完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表示,政府要查假消息,中間這條線很模糊、難度也很高,但上級、政府交辦下來,可能會累壞基層員警和調查員。
鄭瑞隆說,網路傳出的訊息,不一定是民眾有意誤導或惡意傷害,可能是抒發個人看法,例如,某些人吃了某些食品,自覺得對健康有幫助,就傳出不完整、牽涉食品安全錯誤訊息,政府與其用大砲打小鳥查辦,更重要的是要如何出面澄清,避免民眾被誤導。
他說,網路訊息如果真的有惡意傷害、造謠侮辱,刑法原有相關刑則可查辦,若要基層警調評斷、查辦是否為假消息,真的查不勝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