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釋憲】大法官不同意見…「舞弊、貪腐、浪費才是財政禍首」
大法官今對軍公教年改釋憲案作出解釋。本報資料照片
司法院大法官今對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公布解釋,「年改三法」大部分條文合憲,然而有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舞弊、貪腐與浪費,才是國家財政危機的罪魁禍首。」
大法官湯德宗因曾是中央研究院聘任人員,2011年10月1日退休後同日就任大法官,他選擇迴避教改釋憲案,但仍就軍職、公職釋憲案提出不同意見書。他一開始引用儒學宗師熊十力文章,「革故創新,必行之以至公、至明、至誠、至信。不能公明誠信,而言革新,則失常道,自取亂亡而已」,認為改革若不誠信透明,只會自取亂亡。
他認為,政府一再強調年改是為維護「世代正義」,但財富不同於不能再生的資源,財富是可以創造的;以國家經濟發展到達瓶頸,無法再創造新的財富,只能重新分配現有財產,來建構年金改革,這對待退或已退的老年世代固然不公,「他們辛苦地供養了前一世代與下一世代,誰來供養他們?」對於年輕世代也不公平,低估他們解決問題的能耐,也消磨他們奮鬥的志氣,他認為過度簡化高喊世代正義,容易造成社會分化和對立。
湯德宗指出,政府喊窮的同時,卻又提出許多增加財政負擔的計畫,包括一大堆的「蚊子建設」、8800-0億的前瞻計畫等,「公共支出的各種舞弊、貪腐與浪費,才是造成國家財政危機的罪魁禍首」。
湯德宗另以「不堪回首的審查程序」為題,認為大法官案件「受理與否」標準一變再變,毫無公信可言,他指出,去年就立委聲請「前瞻預算案審議程序」大法官為限,多數竟變更見解,「從嚴審查」聲請要件,認為立委須出席會議並參與表決,是其中一名立委未曾參與投票,就是未行使職權,決議不受理
但如今多數大法官再次變更見解,解釋理由書中明言「聲請人38人均未投票贊成」,就認為聲請人為不贊成多數立委通過法案的少數立委。完全相同的38名立委聲請釋憲,結果完全相反,不僅如此,公務人員釋憲案標準和軍人年改釋憲案受理標準也有不同,果真「法院見解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他說,各界聲請解釋年改三法的案件共有20多件,原本分由多位大法官主辦,最後竟協調由同一位大法官主辦年改三案,另將三案訂於同一天公布,也屬罕見。
他認為,司法院由15位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制憲法法院,就是力求大法官具備多元背景,反映不同思維、集思廣益,但遺憾的是年改三案雖密集開會,但大部分時間都在釐清法條「規範意旨」、「文字修正」,而非審思辯論,尤其會場中存在沈默而堅定的多數,難得有多數和少數的交鋒,便有高亢激昂的陳詞「那國家就是沒錢了嘛,能不砍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嗎?不然該怎麼辦?你們告訴我!」如此熱切的愛國心,能聽進去不同思考的逆耳忠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