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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告陳明文次子「特殊洗錢罪」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告發陳明文次子涉犯「特殊洗錢罪」。(記者黃捷攝)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前天在台灣高鐵列車車廂掉落內有三百萬元現金的行李箱,陳的次子陳政廷解釋這是父親給他的「創業基金」,但說詞被外界質疑,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認為陳政廷涉犯「特殊洗錢罪」,昨至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

黃越宏昨表示,陳政廷的解釋有違常情,令人高度懷疑是在「非法洗錢」,創業基金只是用來掩護的藉口。黃越宏更表示,現任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是由陳明文推薦,專門在管洗錢,以前也是陳明文貪瀆罪的辯護律師,蔡應主動迴避本案相關調查,政風單位現在也應嚴防陳、蔡兩人之間再有聯繫。

黃越宏告發狀提出三點,希望檢察官調查。第一,要銀行證明三百萬元確實是陳明文領的錢,因金額超過五十萬,也須查明提領銀行有無通報;第二,若陳明文無法證明何時、何處領的錢,就要查明父子倆是否有涉特殊洗錢罪,是否幫他人製造「金流斷點」。最後,檢方應查明錢由何人、何時帶上高鐵,要帶往何處、交給何人,究竟是非法交易的付款,還是政治獻金、賄款或賄選之預付款,是否因雙方條件未談妥,對方不敢收才會遺留在高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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