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郭台銘是「3億男」 周玉蔻判賠200萬元+登報道歉確定
周玉蔻(左)、郭台銘(右)。本報資料照片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不滿被媒體人周玉蔻稱為「3億男」,指他捐3億元給連勝文,一審認為周沒有查證,判周應賠償200萬元,並在聯合報等7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二審改判周賠償200萬元,並在4家平面媒體、1家網路媒體道歉。最高法院認為周玉蔻上訴無理由,今天駁回上訴,周玉蔻判賠200萬並登報道歉確定。
2015年1月,台北市長柯文哲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指市長選前有企業家捐款3億元給他的競爭對手連勝文;周玉蔻隨即在美麗島電子報、電視政論節目中喊話,要求郭台銘出面說明,她說「一旦對手當選台北市長,不撈回10倍、20倍好處,實在有損他這位霸主氣息濃厚的企業家素來威名」、「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3億先生就是你!」
郭台銘氣得向周玉蔻求償1000萬元,並在平面媒體登報道歉,於電子新聞媒體廣告時段播放朗讀道歉啟事,另在政論節目上親口朗讀道歉聲明。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重點在於有無「3億男」的存在,周玉蔻雖指稱消息來源是柯文哲,但法官先後傳柯文哲、柯建銘、郭台銘出庭作證,證實沒有「郭台銘捐錢給連勝文」的事實,周玉蔻明可向當事人、傳話人求證,卻未查證,只憑柯文哲轉述就發表評論,使得郭台銘社會評價受損,因此判周玉蔻應賠償200萬元,並在聯合報等7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高院二審認為,聯合報等4大報已是現今閱報率、普及程度最高的平面媒體,足以讓社會大眾周知,因此判周玉蔻仍應賠償20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