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吼文章

蔡政府拒陳同佳同案 藍委齊轟:踐踏司法管轄權

國民黨立委齊聲砲聲蔡政府。   圖:立法院國民黨團/提供


在台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日前稱願來台投案、香港政府也願安排陳男在台受審後,遭我國政府拒絕。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質疑此舉有政治操作目的。但立法院國民黨今(21日) 召開記者會,抨擊蔡政府罔顧主權、踐踏司法管轄權。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過去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逃回香港遭到我國通緝時,蔡政府曾2度透過司法互助請求香港協助,當時展現依法追訴的決心,但當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證實陳同佳表達願意到台灣自首,陸委會卻回應港府應透過司法互助,提供本案在香港事證,而非將人送來便卸責不管,因此政府拒絕人犯來台受審。

曾銘宗痛批,司法管轄權是國家主權最重要的一部分,蔡政府口口聲稱要捍衛主權,如今陳同佳主動要來台受審,反而關門拒收,不但前後矛盾自失立場,也葬送國家主權,而類此案件,還有我國一再向英國請求引渡林克穎(在台開車撞死送報生)來台服刑,不惜進行跨國訢訟,為何遭到我國通緝的陳同佳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反而拒絕?是誰讓司法政治化?為何雙重標準?蔡政府須向全民講清楚說明白。

國民黨王育敏也指出,綜觀過去,許多電信詐騙犯在他國犯案,與我國多無簽訂「司法互助」,但仍積極要求該國引渡我國嫌犯遣返回台受審,陸委會將陳同佳擋在境外,根本就是妨害司法偵辦。事實上,我國可以接受陳同佳投案,另一方面繼續與港府協商司法互助,兩者進行不悖,蔡政府始終政治凌駕司法,如此惡質操作,國人應該給予唾棄。

內政委員會召委林為洲表示,林克穎利用假護照潛逃回英,期間我方一再要求引渡,但對於陳同佳案,法務部、陸委會卻把送上門的遣送案拒於門外,蔡政府究竟有幾套人權及司法標準?世界各國對於「共同打擊犯罪」都有一致的看法,無論是民主國家還是共產國家,雙方有引渡協議就盡量引渡,如無引渡協議,盡可能提供犯罪事證,這是普世價值,但蔡政府竟只有選舉考量,令人不齒。

藍委許毓仁也批評,根據《刑法》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蔡政府利用香港「反送中」不斷累積政治資本、選舉能量,如今陳同佳願意回台投案,蔡政府卻悍然拒絕,連法務部都自我閹割,放棄司法管轄權,根本就是意圖讓「反送中」這把火繼續燒,完全就是選舉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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