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吼文章

陳同佳出獄後願赴台自首 港牧師:沒有就自首一事聯絡港府,台灣律師已向他解釋,如果自首的話,不會被判死刑

圖/TVBS資料畫面

香港聖公會管浩鳴牧師今天表示,在台灣涉嫌殺害同行女友的陳同佳已答應出獄後赴台自首,並已委託台灣律師協助;管浩鳴還說,沒有就自首一事聯絡港府。

管浩鳴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近半年來,他多次到監獄探訪陳同佳,對方對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後悔,對受害人家屬表示歉意,而殺害前女友也不是他想做的事。

此外,陳同佳也對其個案觸發香港一場政治風暴感到歉意。 管浩鳴指出,任何人都有機會犯錯,作為牧師,他希望陳同佳有機會重新做人。

對於報導指陳同佳不希望在台被判死刑,管浩鳴說,這不是他赴台自首的前提;台灣律師已向他解釋,如果自首的話,不會被判死刑。

據說,陳同佳已委託台灣律師協助,相關律師也曾來香港與他聯絡。 對於陳同佳何時赴台,管浩鳴說,目前未能確定,要視乎陳同佳的旅遊證件是否仍有效。

他並說,沒有就陳同佳赴台自首一事聯絡港府。

去年2月,20歲香港少女潘曉穎與當時19歲的陳同佳在台北共度情人節後人間蒸發,陳同佳則獨自返港。

其後,陳同佳因為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過程中揭露事件背後涉及在台殺人棄屍。

由於港、台兩地沒有引渡安排,香港警方未能把他遣送台灣受查,只能控告他盜竊及處理贓物罪。 為了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港府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進行引渡安排,但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中國大陸和澳門,結果引起大規模「反送中」運動。

詳細報導請見

文章部分內容及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果侵犯到您的隱私、權益、請到「聯絡本站」檢舉,本站將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