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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兩套標準?曾喊撐警 徐國勇遇「太陽花」變消極

圖截自中天新聞

「太陽花學運」一審判「國賠」,北市警局得賠償14人111萬,內政部長徐國勇卻只說尊重司法,但對比三個月前曾強調,自己指示警方,「執勤公務時被碰或推一下就法辦」,極力捍衛基層員警執法權,如今遇上太陽花敏感議題,卻是被動回應,也被酸真的「好尷尬」,部長的兩套說詞,只相隔短短三個月。

黃暐瀚在臉書引用《聯合報》今(2019)年5月28日報導,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誰碰到警察這樣推一下,立即逮捕。」

但根據中央社今日報導,太陽花學運群眾在行政院前靜坐遭警方驅離一案,一審北院採信前立委周倪安、民眾周榮宗等10人,當時因員警執勤過當而受傷,求償有理,判北巿警局應賠周等10人共新台幣111萬1570元。

黃暐瀚說,「瞬間,我混亂了」。到底是「推一下、就逮補」?還是「敢驅離、就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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