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買2000多萬裝備被放鳥 承包商「連料都沒進」
陸軍後勤指揮部發包威唐企業有限公司,製作軍用卡車防捲入裝置,豈料威唐未準時交貨,士林地院判威唐須賠償254多萬元(圖為示意圖)。記者洪哲政/攝
陸軍後勤指揮部發包威唐企業有限公司,製作軍用卡車防捲入裝置,總價2234多萬元;威唐未依規定交貨,軍方提告,但威唐辯稱「設計藍圖有多項致命缺失」。士林地院調查後不採信威唐說法,判威唐應賠償254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軍方主張,2016年7月4日,向威唐購買軍用卡車防捲入裝置,總價2234萬8319元,雙方簽訂契約,威唐必須在同年11月1日、12月1日完成前2批交貨,豈料威唐不但沒準時交貨,甚至材料都沒進,便解除契約,重新辦理採購。
因契約中明訂,若威唐進度若後20%以上,或第一批交貨時間逾期達24天,又或第二批逾期天數達30天,軍方得解除全案或部分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且軍方的重構價差,也由威唐負責賠償。
軍方隔年4月,與義坤金屬工業有限公司,購買同款軍用卡車防捲入裝置,總價2378萬元。軍方指出,與向威唐購買的價格相比,受有143萬1681元重購價差損失,若加上111萬7416元的保證金,共254萬9097元。
威唐反駁,當時軍方提出的車身設計規格、藍圖,有多項致命缺失,且違反交通法規;若照藍圖製造,根本無法裝在車上,若照實車製造,則不符合藍圖規定,兩者都會導致軍方無法通過驗收。
另外,防捲入裝置成本高達1800萬元,威唐也無法承擔完工後,卻領不到上千萬款項風險。
軍方指控,曾多次催請威唐提出的設計缺失,提出因應辦法,但威唐置之不理。法官調查,軍方同年多次以電子傳單催促威唐,且威唐當日就收到。
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場賴姓技術員到庭證稱,曾主動打電話給威唐,派人到現場丈量,完成後說明一些實務東西,印象中威唐人員未說明何處不可行,但事後就未接到威唐消息。
威唐發包的實業公司張姓工程師證稱,當時有到現場繪圖,做出第一種規格樣本後,發現與軍車尺寸不合,打算回去問公司,但公司未給自己後續指示,案子就此擱著。
威唐另發包的祥安鋼鐵公司周姓副總證稱,威唐請我方負責打樣防捲入裝置,若打樣沒問題,就會大量製作成品,當時威唐先給100萬元訂金,總價金印象中1000多萬,但後來沒有製作成品,退回威唐92萬,只收樣品費,後來就解約了。
法官認為,威唐確實未進料製作防捲入裝置,與軍方主張情況相符,且張姓工程師向內部反映尺寸需調整時,也未有消息,標案遭擱置,顯然是威唐欠缺積極。
法官也認為,威唐辯稱軍方提供的藍圖有缺失,無法安裝理由,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雙方證詞,准許軍方請求威唐賠償143萬1681元重購價差額,以及111萬7417元保證金,共254萬90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