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文章》那些年,民進黨曾經力推的法案
圖截自網路
民進黨為了營造反中保台的熱度,利用王立強烏龍間諜案急推「反滲透法」,甚至蔡總統直接對立法院下令,限期在年底休會前完成三讀。「反滲透法」內容無疑是中共代理人的變種再生版,中共代理人相關法案有七八個提案還在立法院委員會準備排審,滲透法突然插隊逕付二讀,不管內容爭議與各界反彈,幾乎不走正常充分討論的立法程序,只企圖飆車闖關,政治目的不言可喻。當然這不是民進黨第一次敲鑼打鼓急切立法,從過去的案例,更可以看出其急推立法只為選舉或政治作之目的。
一、打入冷宮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近期最著名的立法首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2011年起,兩岸展開有關服務貿易的磋商,2013年6月兩岸兩會完成簽署,但後續在立法院的審議卻遭遇在野黨的強力杯葛。2013年9月,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就公開表示馬政府談判前沒有跟業者討論,也沒有國會監督、授權,她認為服貿協議審議時,除了需逐條審查外,也應先或至少同時通過兩岸協議國會監督條例。
2014年因為「兩岸服貿協議」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闖關,爆發太陽花學運。這股學運領導力量本質上是反馬與反中的綠營側翼,主打國會被國民黨一黨獨大所操控,國民黨立委只聽黨意壓過民意。因此民進黨與之呼應,要推動國會改革,推動議長中立,修改選制,讓票票等值,更真實反映民意。此外,對於兩岸協議的審議機制也必須全面檢討。因此,推動國會相關改革與制定兩岸監督協議條例,成為蔡主席與學運領袖的共識,並成為他們2016年總統立委選舉的主要訴求。
只不過從2013年一直到2016年選前,這個一直被當作在野力量挑戰國民黨政府主要訴求之一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民進黨完全執政與時代力量進入國會後,卻石沉大海。蔡政府執政三周年前夕,國民黨召委曾銘宗排審相關法案的審查,卻惹來大小綠之間的矛盾。執政的民進黨不希望通過這種審查機制來綁手綁腳,同時從兩國論的立場退縮至兩岸關係;時代力量為了鞏固深綠支持者,當然繼續維持過去基調,讓大綠不是滋味。
2019年蔡總統元旦講話,提到透過法制面,對於可能影響主權議題,強化建立民主監督機制,為兩岸監督條例的制訂露出曙光。不過如今看來,所謂民主監督機制,其實只是打假新聞、國安五法,中共代理人法與反滲透法等,限制人民言論自由與緊縮兩岸關係的種種立法。過去被捧上天,重要性與急迫性無比重要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今天看來,不過只是其選戰政治操作的工具。
二、無疾而終的「政權交接條例」
另一個顯例就是「總統職務或是政權移轉交接條例」。2016年民進黨營的總統大選與國會多數,新的立法院就將「交接條例」列為最優先的法案。其主要論點在於總統立委併選,讓「憲政空窗期」長達四個月之久,因此擔心馬政府在最後幾月做出暴衝的決策,據以誇稱如果缺乏完善的交接法制,政權移轉將陷入「憲政危機」。
民進黨因此提出了許多有違憲爭議的條文,試圖剝奪任期尚未結束之總統的法定職權,包括當選人重大決策參與及否決之權等,當然引發爭論。不過馬總統提議由蔡總統推薦看守時期的行政院長人選,卻遭蔡以政治責任不清為由而拒絕。最後,這個被民進黨言之鑿鑿認為不通過,就會有憲政危機的法案,最後不了了之,但蔡政府上台執政,任期已將屆,我們卻看不出政權交接移轉有什麼問題,更遑論憲政危機這種誇張說法出現。
三、被民進黨從催生到掐死的「特偵組」
特偵組的法制化,當時其實是跨黨派的共識。2005年,民進黨立委蔡啟芳與許舒博、孫大千、高金素梅、黃宗源、尹伶瑛等人,跨黨派提案與連署,把2000年成立的任務編組「最高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正式法制化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同時將檢察總長的任命,改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提案理由很明確,就是對檢察體系查案受上級行政干預,中立性備受質疑的不滿。包括拉法葉案、興票案、新瑞都案、高雄市議會議長賄選案、三一九槍擊事件等,均讓民眾懷疑。修法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建立「對外獨立,對內一體」,自主的、獨立的、團隊的檢察新氣象,拋開執政者工具的負面形象。
隨著陳水扁總統下台,特偵組開始訴究扁家貪瀆弊案,特偵組又開始成為政治攻防的焦點。當然在此期間藍綠立委都有提案擴大特偵組功能與管轄案件者,也有檢討檢察總長任命與退場機制等。2012年馬總統連任,第八屆立委上任後,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吳秉叡、許添財、陳唐山與台聯黨團,開始紛紛提案廢除特偵組。理由包括廉政署成立,無須疊床架屋;但也有明指特偵組執法不公,辦綠不辦藍,加上監聽國會議長司法關說案,使民眾缺乏信任等。不過民進黨內也有不分區立委吳宜臻獨排眾議,提案強化特偵組功能,但顯然並非主流。當然對於特偵組偵辦扁家與綠朝政官員貪瀆案件的不滿,恐怕才是特偵組成為綠營箭靶,而必須關門的檯面下主因。
蔡政府上台後民進黨完全執政,第九屆立法院在蔡易餘、李俊俋、葉宜津、王定宇等人提案下,終於掐死了自己協力催生的特偵組;尤其帶頭提案廢除特偵組的蔡易餘,正巧是提案催生特偵組的蔡啟芳之子,更是讓人不勝唏噓。儘管特偵組的功能與職掌不是沒有檢討與調整的空間,不過斷然廢除卻也衍生更多後遺症。當慶富案、陳明文高鐵300萬案、華航私菸案、楊蕙如網軍害死外交官案的偵辦,大事化小或不了了之,讓政治介入司法檢調的疑雲,更加揮之不去。
四、同樣不了了之的國會改革與新憲運動
此外,2014年蔡英文競選民進黨主席,在電視辯論時公開提出支持內閣制憲改之方向,但當選主席後隨即改口,在媒體撰文「我對憲政改革的主張」,將國會與民意的嚴重脫節,視為「當前」最重要且急需解決的問題,而憲政體制的調整則不急。其中,包括國會議長中立,選區與選制的調整,以減少票票不等值的問題外,調降不分區分配席次門檻,讓小黨有生存空間,成為當時蔡主席念茲在茲的課題。
但是這些被他視為「當前」最重要且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到今天依然無解,難道這些問題在民進黨執政後就通通迎刃而解了嗎?還是民進黨上台後前後,總是拿著兩套標準來律人卻不律己?答案當然不是,但如今國會議長為爭食自家不分區安排而大鬧黨內,黨的秘書長與政務官更是公開宣導票投小黨制是浪費,這要過去的小黨盟友情何以堪?這難道不是另一個選舉話術與空頭支票的顯例?
更早之前陳前總統也同樣如此。例如在他在第二任大推正名與新憲運動,台灣一定要制定新憲法喊的震天價響,結果事後證明都只是短暫的政治操作。
五、政治操作立法,選前選後兩樣情
民進黨習慣在選前誇大某某立法的重要性,好像不推,台灣就會面臨空前危機與災難。但真相往往是政治目的達到,選後一切就如過眼雲煙。如今「反滲透法」不就是過去這些模式的再現?共諜滲透台灣不是今天才出現,過去幾十年都未曾中斷,難道沒有這部立法,台灣就辦不了共諜案?少了這個法案,台灣就會慘遭滲透?就會主權受損?政治性地操作一些立法,甚至選前說一套,選後放一邊;先捧後廢的往例,不勝枚舉,歷歷在目。結果只不過是守護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卻不斷傷了台灣的民主!
作者:黎家維/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