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帶不夠 台灣遊客遭馬來西亞遣返
馬來西亞沙巴休閒旅遊,可看到吃飽的紅毛猩猩走步道回森林,遊客可跟隨觀察,但不要觸摸。(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護照好用程度排名全球31名,享有168國免簽,不過即便在部分國家享有免簽,仍有注意事項要遵守,近來就有國人以免簽方式入境馬來西亞,未備足的停留資金遭到遣返。
台北市及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日前發函全體會員旅行社:「外交部近期接獲國人投書表示,以免簽方式於吉隆坡國際機場入境時,遭海關以攜帶現金不足為由遣返。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經查馬來西亞觀光局在台辦事處官網,確有免簽入境相關規定需證明有足夠的資金在馬來西亞停留(每日100美元)。」國人以免簽方式入境馬來西亞,切記備足財力證明。
歐江安強調,免簽規定與准駁為各國行為,外交部表示尊重,相關規定已周知民眾暸解。交通部觀光局也函文給各旅行公會,指鑒於近年赴馬來西亞國人人次明顯成長,為避免以免簽方式赴馬國人未符財力規定而遭遣返,請會員旅行社協助宣導。
觀光局統計,赴馬來西亞旅遊的台灣旅次逐年增加,從2015年20萬1631人次、2016年24萬5298人次、2017年29萬6370人次、2018年31萬6926人次,2019年1月至11月也已累計28萬5415人次,預估全年超過31萬人次。
旅行公會表示,團體客不太會有被盤查的問題,目前也尚未收到有旅行社反應此事;至於個人免簽規定,海關是以「抽查式」作法,但自由行旅客會碰到此狀況應是少數,研判可能是自由行旅客跟海關間有發生什麼問題而被刁難。
旅行業者建議,自由行旅客出發當地旅遊時,應事先詳查每個國家入境、簽證申請規則,並遵守該國規範,才不會讓開心出國旅行造成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