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吼文章

不讓陸配子女入境 女律師:蔡政府還想加入聯合國?

陸配子女入境政策急轉彎,指揮官陳時中昨天宣布,陸配子女須有我國國籍,才能入境。圖為松山機場入境旅客。記者杜建重/攝影


陸委會前天宣布開放已有專案居留證的陸配子女入境,三度加碼設限仍止不住外界反彈,府院高層火速撤回政策止血救火。律師陳麗玲指蔡政府拒絕陸配子女來台已經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恐怕更不容易加入聯合國?至於陸委會屈從上意,事務官也扭曲自我!

陳麗玲在臉書以「蔡政府還想加入聯合國?」為題,從陸委會對於陸配子女來台一日三變的政策走向看來,原先制定可讓陸配子女來台政策的公務員還是有顧及人道、慮及天倫的!這項政策在陳明通開記者會,講小明的故事的時候,還沒有改變,蔡英文、蘇貞昌這些人聽到此政策發布,雖然不贊成更不爽,但礙於防疫事務眾多,更礙於同事情誼,也不好糾正陳明通,畢竟政府是一體的!朝令夕改會讓人民對政府施政產生懷疑、沒信心。

於是乎,動員1450在網路發表反對言論就可以改變政策了,因為不是說要I VOTING ,要傾聽廣大群眾民意?於是乎,楊蕙如們大舉出動,用台灣人自己健康安全最重要的理由,製造台商、陸配、陸配子女各個都是染煞者的假象,用恐懼來掩藏仇中的情緒,用「誰叫你不選中華民國國籍」來包裝仇中的理論,這些似是而非的網路輿論給了蔡英文趕快改變政策的藉口,於是陸配子女來台條件越加嚴格,意思就是你不用來!

陳麗玲說,可是這些陸配子女分為三種,一種是陸配前婚子女用依親方式來台念書,要等到陸配取得身分證並且依親期滿、排隊等配額才能拿到身分證,另一種是排專案居留的子女,當然還有一種是剛好在大陸出生還沒有申報台灣戶口的子女,這些人假以時日都會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我們現在居然就是用因為你選擇錯國籍,所以需要承擔不能來台風險的原因,阻絕這些不到20歲的兒童、青少年來台?

依據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人權公約中宣布並同意,任何人均享有前述宣言及公約所揭示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因其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國籍或社會背景、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地位等而有任何區別,這在各國憲法均有規定。

聯合國在更世界人權宣言中宣布:兒童有權享有特別照顧及協助;確信家庭為社會之基本團體,是所有成員特別是兒童成長與福祉之自然環境,故應獲得必要之保護及協助,以充分擔負其於社會上之責任;體認兒童應在幸福、關愛與理解氣氛之家庭環境中成長,使其人格充分而和諧地發展;考量到應充分培養兒童使其可在社會上獨立生活,並在聯合國憲章所揭櫫理想之精神,特別是和平、尊嚴、寬容、自由、平等與團結之精神下獲得養育成長。

陳麗玲指出,銘記一九二四年之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與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通過之兒童權利宣言揭示兒童應獲得特別照顧之必要性,並經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特別是第23條及第24條)、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特別是第10條),以及與兒童福利相關之各專門機構及國際組織之章程及有關文書所確認。

銘記兒童權利宣言中所揭示:「兒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因此其出生前與出生後均需獲得特別之保護及照顧,包括適當之法律保護」;回顧「關於兒童保護和兒童福利、特別是國內和國際寄養和收養辦法的社會和法律原則宣言」、「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北京規則)以及「在非常狀態和武裝衝突中保護婦女和兒童宣言」之規定,體認到世界各國皆有生活在極端困難情況之兒童,對這些兒童需要給予特別之考量。

適度斟酌每一民族之傳統與文化價值對兒童之保護及和諧發展的重要性,體認國際合作對於改善每一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兒童生活條件之重要性,因此制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既然第一條已經規定兒童係指未滿十八歲之人。也就是18歲以下的兒童基於人道就不應該與家人分開,更不應該因為政策一改再改而讓原先已經購妥機票即將赴台的兒童無法入境!

陳麗玲說,入境後居要隔離14天,眾人皆然,也沒人反對,但是以台灣醫療設施恐怕不足為理由,顯然牽強,這無異是將所有陸配子女都當成是已經確診的個案!真的對台灣醫療這麼沒信心?那又為何說台灣醫療水準全世界數一數二?還有醫師事先聲明不願救治的?這些都是雙重標準,有本事拒絕長期在武漢生活的日本人、美國人還有他們的小孩來台,你蔡政府敢嗎?

陳麗玲表示,凡事不願意做的,有一百個藉口,凡事要推動的,也有一百個理由!從拒絕武漢台胞回家,到拒絕陸配子女返台,我不願意,就有藉口,而反滲透法眾人均曰不可,但是不到一個月就立法通過,最近高雄基進黨還有上門宅及霸的活動,這就代表綠營的思維「我想要的,理由充分!這就是民進黨!繼續搞吧!冬天會過,春天會來,「囂擺沒(無)落魄久」,等著瞧吧!

陳麗玲還說,她本來對陳時中還充滿敬意的,但是當他說當初選國籍就要自己承擔的鬼話時,她不禁要說,陳時中,你已經違反聯合國兒童人權公約了!醫者父母心,醫師都沒有選擇病人的權利了!父母對子女的愛比醫師更過之,子女有選擇父母的權利嗎?這些陸配子女就該死?

有網友同意陳麗玲的觀點,認為她說的好,政府本來就是演戲,只不過現在露出原形,未來兩岸會更嚴峻,對於獨派來說,大陸相關的任何事情都可以跟政治相關,不需要道德和人性  政府應要有同理心及高度遠見。但也有人不認同,表示國籍本來就是國家救援的依據!如果是未成年,他可以認同人道救援,如果是陸配子女是成年人,你就安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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