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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花姓女子居家檢疫竟失聯 警方在新竹縣尋獲帶回

台南市佳里區花姓女子從廈門返台卻未依照居家檢疫規定搞失聯,警方晚間緊急追查花女行蹤。(莊曜聰攝)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台南市佳里區1名21歲女子花淑珍卻不顧規定,17日還在居家檢疫期間,卻無故搞失聯,當起有潛在病毒危機的人肉炸彈,成為在這次新冠肺炎防疫期間,第一個遭台南市政府公布姓名協尋的民眾,警方查獲她竟跑到新竹訪友。

在警方合作下,晚間八點多在新竹縣找到花姓女子。除了立即採檢,並由消防人員緊急送醫院隔離病房,等待台南警方和戶政人員將人帶回。

台南市居家檢疫失聯的花姓女子,經台南市警局通報後,17日晚經在新竹縣關西鎮被發現,經過警方勸說主動到派出所報到,由新竹縣政府衛生局防疫人員將送往醫院進行隔離。

新竹縣衛生局長殷東成表示,花姓女子本身並沒有診狀,不是患者,身體也沒有任何不適,因2月初從廈門返台,依規定要居家檢疫14天已過了12天,為安全起見先由防疫人員帶到醫院,深夜11時已由台南市警局派員將請她帶回。

台南市政府戶政單位傍晚5點多通報花女失聯,疑跑到新竹縣訪友,經過新竹縣警方和衛生局防疫人員的追蹤和勸導,花女在晚上8點多自行到派出所,隨後被送醫隔離。

據防疫人員說,花女稱搭客運到關西找朋友,並未說明幾點抵達及曾和那些人接觸。

花淑珍是台灣人,獨自住在佳里區,2月4日剛從大陸廈門返台,台灣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小三通回台者需居家檢疫14天,不得無故失聯,花女依規定必須居家檢疫至19日才解禁,想不到17日上午卻搞突然失蹤,區公所人員電話聯繫不上,花女的母親也不知女兒行蹤。

台南市民政局追查一天無果,晚間決定公布姓名請全民協尋,並請警方追蹤。警方晚間掌握花女行蹤,發現她竟跑到新竹訪友,正試圖聯繫防疫人員將人帶回。台南市衛生局決定依照傳染病防治法69條開罰,罰鍰從1萬元至15萬元不等。

據了解,這名花姓女子回台居家隔離之初,就曾出外購物讓防疫人員撲空,這次隔離期間未滿又消失,令人頭痛,幸好警方初步掌握女子跑到新竹訪友,及時為防疫補上漏洞。

台南市政府公告如下:

下列失聯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應居家檢疫,經本市防疫人員於2月7日至2月16日均有取得聯繫,於(17)日二次以上聯繫並透過警政機關協尋,仍未能履行其居家檢疫之義務,為維護公眾健康權益,茲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一項第4款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7日 函規定,公布失聯者姓名。請失聯者或民眾如有發現,立即撥打1922或(06)2880180與防疫機關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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