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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券髮夾彎「金額大於200」

振興抵用措施將參考先前夜市抵用券經驗,圖為士林夜市。

為因應新冠肺炎衝擊,針對夜市、商圈、餐廳與加碼的藝文消費產業,經濟部編列廿三億元預算實施振興措施,不過本來設計將以「你消費、我折扣」方式實行,卻在上周會議中「髮夾彎」,又改回「消費折抵」的方向。行政院研議不採用原定折扣券作法,重新採納最初提出的抵用券作法,並擬定四大原則,以期發揮最大刺激消費效益。

據了解,經濟部原研議振興抵用券,採取「你消費、我折扣」方式,是為避免類似「消費券」產生的「替代消費效應」;不過行政院於跨部會討論紓困、振興預算過程中,認為若採折扣的方式,刺激消費效果有限。

行政院知情人士透露,鑑於不少民間的各類折扣方式,對吸引消費者出外或增加消費誘因不足,且對不同產業該提供多少折扣、如何使用折扣、如何避免緩不濟急,都有待商榷,行政院與經濟部討論後,決定採取抵用券方式。

知情人士指出,振興抵用措施將參考先前夜市抵用券經驗,但因範圍不僅止於夜市,還包括商圈、餐飲與藝文消費,因此抵用券面額將大於夜市抵用券的二百元,但確切總面額多高、分成多少張小面額及各種實施方式,仍待更多討論。

知情人士表示,本次措施實施有四大原則,第一就是會避免產生「消費替代效應」,要讓消費者能掏出更多錢,搭配抵用券使用;第二,要易於使用,無論商家是否有電子支付,都要讓消費者可輕鬆使用;第三,搭配各種方案與措施,提供多元組合,例如是否比照夜市券,結合國旅方案實施,讓措施影響擴大到最大範圍;第四,實施對象鎖定因疫情導致消費人潮減少,而受到影響的產業。

振興抵用券越來越像夜市抵用券,但是票券的取得方式可能不同。

官員表示,由於情勢所趨,經濟部希望維持「電子化」的概念,除節省發券流程的人力和時間外,紙本夜市抵用券從逐個攤商回收到中部辦公室,再進行款項核發,對於每天馬上需要現金的攤商來說緩不濟急。

據了解,此次經濟部希望採用線上發券、核發款項的模式,但行政院仍主張使用實體券以照顧沒有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族群。官員說,目前還在討論使用流程,最後將由行政院定調。

振興抵用券是由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深度參與和主導,其「轉彎過程」就在兩次會議之間,由行政院決定並下達指令、經濟部配合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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