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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生煤許可停發也無效? 葉元之:應聲援台中

新北市議員葉元之。記者陳煜彬 林雍琁/攝影

台中市府廢止台中火力發電廠2部機組許可證,行政院認定引用「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無效。新北市於2016年也訂定「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生煤使用許可審查原則」,是否也可能被比照無效,引發爭議,市議員葉元之認為新北市府應聲援台中市府,共抗中央不合理干涉地方自治事務。

葉元之表示,行政院宣告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無效,地方政府沒有停發「生媒許可證」權力,他認為無理,新北市府要全力聲援台中,否則脣亡齒寒,中央如果用同樣手段對付新北,市府推動「無煤城市」的努力將受到中央掣肘。

他認為中央宣告台中生媒條例無效理由站不住腳,空汙法第28條「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所使用之燃料及輔助燃料,含生煤……應……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使用許可證,始得為之」。顯然核發生煤許可屬於地方政府權責,中央無權干涉。

新北市府近年減媒,前市長朱立倫任內不再核發新生煤使用許可,既有鍋爐生煤使用許可期限,也統一到去年底為止。2018年侯友宜競選市長時,對深澳燃煤電廠議題曾表明當選後絕不核發生媒許可證,深澳電廠設立因此不了了之,上任後宣示2023年要讓新北成為「無煤城市」,也要成為台灣第一個加入「脫煤者聯盟」的縣市。

但如今行政院認為不再核發生煤使用許可證的規定,涉及禁止並剝奪人民申請權利,宣告自治條例無效。如果未來新北市不核發新設生媒許可,中央也可干涉,會讓新北減媒受到中央牽制,無煤城市努力被打折。

新北市議員葉元之認為新北應聲援台中,共抗中央干涉地方自治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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