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批台中市長盧秀對中火的處罰有違法問題 藍委質疑:為何林佳龍市長任四年來都不處理
行政院宣告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針對地方自治權的保障,邀請相關部會提出專題報告。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在答覆立委質詢時,批評台中市長盧秀燕激進,盧秀燕對中火的處罰,有違法問題。
何佩珊表示,在行政院前院長張善政時代,即發現有牴觸空汙法相關規定的疑慮,但當時政府未處理,直到蔡政府上任後,才與地方政府溝通。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指出,當時的台中市長林佳龍曾說,當時中央有不同意見,但自治條例未被宣告無效。既然政府當時就認為有牴觸空汙法,為何四年來都不處理,這是分明是選擇性依法行政。
何佩珊說,有跟台中市政府溝通,溝通非常久,林佳龍是可以溝通的。江啟臣追問,所以盧秀燕不能溝通。何佩珊說,盧秀燕比較激進,盧秀燕的處罰(中火)有違法問題,若中市府認為有問題,可採釋憲的方式進一步釐清。
不滿行政院態度,受邀列席的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表示,結婚四年來孩子都生了,現在卻說婚姻無效。
國民黨立委也質疑行政院採雙重標準,這項自治條例經過林佳龍、盧秀燕兩位台中市長,卻在盧秀燕開罰中火後,行政院說有法律牴觸。司法院表示,中央與地方爭議,未來可走釋憲方式處理。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指出,根據大法官第738號解釋,只要不違反中央與地方權限畫分的比例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即便中央與地方發生立法競合,只要主張為了公益,地方自治條例可制定比中央法律更為嚴厲的管制標準。照大法官解釋,台中市政府沒違法。
司法院說,未來可能會走釋憲方式來處理,不便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