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中市撤照中火無效 藍委:政院掩蓋夏季供電不足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左起)、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及立委蔣萬安等上午在國民黨團辦公室舉行記者會,批評蔡政府濫權包庇中火,政治霸凌台中反空汙。 記者鄭超文/攝影
藍委:自治條例牴觸空汙法 政院延遲兩年才宣告
行政院日前宣告已實施四年的《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讓台中市府再次槓上中央。國民黨立院黨團今舉行記者會,批評行政院此舉只是因為台中市長盧秀燕撤銷中火執照,才「延遲兩年」宣告牴觸107年修法的空汙法,其實只是為了掩蓋夏季供電不足的事實。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表示,政院指2018年空汙法修正後,自治條例與其牴觸所以無效,但為何當時覺得有牴觸,卻等到兩年後才宣告無效?那段時間林佳龍擔任台中市長,也是以自治條例來管制,中央政府卻沒提出任何問題,就只因現任盧秀燕開罰中火,就被行政院宣告自治條例無效,雙重標準只為了掩蓋無法維持夏季供電穩定所做出的錯誤政策。
「全民抗肺炎,中部地區的人民還要加碼抗肺癌。」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指出,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最重要的三條被行政院宣告無效,等於整個條例完全無效,讓中部人期待減煤四成的希望瞬間落空,她呼籲中部人打電話到行政院抗議,讓行政院聽到中部人的聲音。
楊瓊瓔說,過去林佳龍曾講過,中火是世界排碳第一名,現在的台中市政府也沒逃避,「但是中央逃避了,林佳龍逃避了,這是政治的荒謬」。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長李善植表示,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過去被認定符合中央行政法令的標準,卻在兩年後被宣告無效,甚至還可以「回溯」,等於從105年開始對於業者的處分及規範都被認定無效,接下來恐會造成賠償問題或人民困擾。
台中市政府研考會主委吳皇昇批評,此作法是傷害地方自治權的作法,盧秀燕過去提出24項改善措施,最大的依據是生煤管制條例,相信台中市民會永遠記住被中央政府霸凌的這一刻。
【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台中市的生煤自治條例當年由台中市議會一致表決通過,如今遭中央廢止。國民黨台中市議會黨團今天上午開記者會,炮轟中央為了不缺電替廠商鬆綁法令,趁疫情忙碌宣告自治條例無效明顯是政治性操作,是大開環保倒車,踐踏民眾健康與自治權。
團書記長陳政顯、總幹事吳瓊華等人指出,當年通過生煤自治條例,台中多數的中龍鋼鐵、正隆等商都積極配合減煤,中龍已斥資數十億興建室內煤倉,中央突如其來公告部分條例無效,等於護航不守法令的台電,欺負遵守法令的廠商。黨團也質疑,後續可能引發廠商控告政府、請求賠償,「請中央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