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二度偷跑」 板橋富二代爽吃火鍋遭罰30萬
(封面圖/google map)
新冠肺炎(COVID-19)因其傳染力極強,只要有與確診患者接觸,或是自疫區回國的民眾都需要居家檢疫,自行在家隔離,只要違反就會遭罰款,不過雖如此,檢疫期間出門趴趴走的情形仍頻傳,更有人被罰一次不怕,再來第二次。
新北市海山分局於(28)日時接獲新北市板橋區轄內居家檢疫陳姓男子外出警報,這名25歲陳姓男子在日前出國遊玩後,返國接受14天的居家檢疫,先前已在檢疫期間偷跑出門一次,今次又2度出門運動,並到火鍋店吃飯。
這名警方消息指出,陳男家境富裕,平時沒工作,居於板橋豪宅,在3月初與友人一同出國返台後須接受居家檢疫14天,25日已因擅離住所至河濱公園運動而遭罰20萬元,28日傍晚又再度騎車出門吃火鍋,一直到11點才返家,警方更是通報區公所,再重罰30萬元,並將其強制檢疫安置,直到4月5日才會結束。
新北市政府呼籲,仍在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的民眾,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千萬不要擅離居家地點,民眾於居家檢疫十四天檢疫期間外出,將重罰10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