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吼文章

逆轉!華山性侵割乳分屍兇嫌逃死 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圖截自媒體新聞片段

射箭教練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勒斃,再將屍體肢解13塊、裝7袋棄屍荒野,還割下乳頭、陰道做標本;家屬焦急尋人,陳卻到高女臉書留言「快報平安」。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撤銷原判決,改判無期徒刑;死者家屬無法接受,震驚「才無期?」。

2018年5月,陳伯謙在華山藝文特區築「野居草堂」教弓道技藝,高女報名當學員。5月31日下午,高女在草堂與陳飲酒聊天,高女酒後在軟墊昏睡;翌日凌晨,陳性侵高女並將她勒斃、分屍。陳殺人後,將屍體連衣服肢解成13塊,用7個垃圾袋分裝,從6月4日清晨起,騎機車翻山越嶺,分多次將屍袋載往陽明山焿子坪沿路棄屍。陳肢解屍體時,臨時起意想將切割形狀較完整的高女左側乳頭、外陰部製成標本,因此先用鹽巴、明礬覆蓋,放入夾鍊袋內。

陳被羈押、會客時,曾說「我出去再來查那個什麼舊的報紙,然後再來收集起來,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對啊,這個出書應該會很紅喔,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

陳伯謙主張全案是自首減刑,不過,調查此案的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證稱,警方從高女家屬通報失蹤後就已鎖定陳涉案,不算自首。另外,陳伯謙辯稱案發時飲酒過量,精神耗弱得減刑,但彰化基督教醫院證明,陳沒因酒精影響心智,接受訊問時意識清楚,犯罪時有辨識與控制能力。北院認為,陳伯謙與高女僅認識數天,只因高女不從就性侵殺人,犯罪手段極端殘酷,惡性重大至極、泯滅人性,屬情節最嚴重犯行,有必要與社會永久隔離。陳另被控殺人後竊取被害人現金、筆記型電腦,依竊盜罪判刑10月,遺棄屍體罪判刑4年6月。

高院審理時,陳仍將罪責推給身分不詳的「Eric」,院方傳當天一起在「野居草堂」飲酒的4名大學生作證,但他們都說「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且先行離開,也沒人認識「Eric」。

家屬痛斥,陳伯謙什麼都騙,還假冒原住民教射箭,女兒失蹤時,陳到女兒臉書關切,要她「趕快報平安」,但女兒的乳頭和陰道都被陳拿去做標本了,「是要怎麼報平安?」罵陳這麼殘忍卻不覺做了虧心事。高父說,陳在殺人分屍後,還在臉書貼文,大談「人格培養」,指「射以觀德」,稱未來在人生旅途中遇到任何困難都可以冷靜面對;高父批陳真的做到「冷靜面對」而面不改色。訴代理人謝智潔指「Eric」是幽靈共犯,是陳虛擬的人物。

來源

文章部分內容及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果侵犯到您的隱私、權益、請到「聯絡本站」檢舉,本站將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