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批騙氣爆災民 陳菊告謝寒冰民、刑事都敗訴
高雄氣爆圖截自網路
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認為政論名嘴謝寒冰指她擔任高雄市長時處理氣爆案騙災民接受代位求償,且官邸電費每月12萬元等說法不實在,自訴謝寒冰加重誹謗罪,一審判無罪,案件上訴中;民事部分,陳菊向謝寒冰求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方法院今判陳菊敗訴,謝寒冰免賠,可上訴。
陳菊認為,謝寒冰2019年1月28日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政論節目中,指陳菊擔任高雄市長時期的官邸電費,2個月花納稅人的錢12萬元,之後被爆料電費就驟降為5、6萬元等,另說高雄氣爆事件的善後事宜,有律師為了多拿錢,騙災民接受代位求償計畫,以論件計酬處理來訴訟案,實則訴訟標案都公開採購,以勞務方式發包,一次性處理,犯加重誹謗罪。
謝寒冰否認犯罪,認為高雄市長的施政作為是可受公評事項,台北地院一審判無罪,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民事部分,陳菊向謝寒冰求償300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今天判決結果出爐,台北地院駁回陳菊的請求,判謝寒冰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