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律師:民事賠償的費用低,對於有錢人來說就是「零錢」
圖截自網路
司法院大法官今(29日)做出釋字第791號「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案」解釋,刑法第239條正式走入歷史。通姦除罪化確定通過後,知名律師「黑心律師」發布976字心得,回想起當年多次抓姦的場景與內幕,更吐出驚人之語:姦夫淫婦成為受益最大者!
自稱「黑心律師」的楊律師在通姦罪除罪後不久,在臉書上透露過往曾數度和徵信社合作「抓姦」的回憶。他表示「剛當律師時,我常半夜跟著徵信社破門而入抓姦,拆散別人又有錢賺,全台灣幾乎都抓過了。」令楊律師訝異的是,他原本以為都是男方外遇居多,事實上「老公通姦的比例只比老婆出牆略高一些而已。」
說到抓姦,楊律師說,徵信社會收2種費用,第一個是「跟監跟拍的費用」,真的要抓姦時,就找律師報警,隨後,姦夫淫婦就會先到警局談和解,若能談成,徵信社直接抽3-5成佣金,這才是他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楊律師指出,早期徵信社經理真的賺很大!沒有底薪,業績前段的光獎金就月入破百萬。不過在今天通姦除罪化後,徵信社就只剩下跟監跟拍的收入了,他預測這1、2個月內徵信社產業會大縮水,很多浪子回頭的業者搞不好會就此「重操舊業」也說不定。
至於通姦除罪化的最大受益者,楊律師指出,「警察、檢察官、刑庭法官、書記官」受益最大,因為案件量減少;而「姦夫淫婦」也會受益,因為沒有刑責了後,就會在警局內簽下高達百萬元的和解書,民事賠償的費用又很低,對於有錢人來說,根本就是「零錢」而已。另外,對正宮而言,拿到的「分手費」,在扣掉律師、判決費用後,也寥寥可幾。
楊律師表示,通姦除罪化的結果其實是有好有壞,但目前「壞的部分」討論度很少,希望未來能提高侵權行為所造成損害賠償的,提高「行情」才能讓通姦除罪化的壞處盡量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