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院裁定 台廠被令「交出公司」、「所有現金」和「專利」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惠普(HP)得取得廣明光電遭勒令移交所有現金,工廠和專利,以履行2019年對廣明判賠4.39億美元的反托辣斯判決。
據彭博資訊6日的報導,廣明遭勒令在上訴過程走完之前,必須交出幾乎所有資產,理由是廣明未能提交8,500萬美元的保證金。受理上訴審理的法院(appellate court)同意給予寬限的時間。
紐奧爾良上訴法院的三位法官組成的小組5日在21頁的裁決書中說,「廣明在訴訟冒險孤注一擲而敗訴,因此法院命令交出公司。」
廣明4月曾多次以新冠肺炎疫情限制在台灣和中國大陸旅行和業務為由,以致無法提交保證金,一面還得配合台灣上市公司資產轉移的規定。惠普聲稱,廣明利用疫情當幌子,趁機脫產。
上訴法院法官小組認為:「從紀錄中看不出地方法院考慮了廣明完成台灣法律要求的資產轉移程序所需的時間。」
在上訴中,廣明辯稱,賠償金計算有誤,陪審團將惠普在海外關係企業的採購都算在內,廣明認為這部分不在美國的反托辣斯保護範圍之內。惠普則表示,他們的專家排除了海外子公司的採購,上訴法院同意,維持對賠償金的裁決。
據彭博報導,廣明已將部分資產移交法院管理人,但在交出亞洲工廠的鑰匙之前,爭取更多時間來符合台灣法規。廣明也表示,在配合形同公司遭清算的外國法院命令之前,也要確定這項判決依照本地法律是可執行的。
廣明敦促相關法院尊重國際禮讓,要求惠普在台灣法院確認此判決,否則可能遭到外國法院採取報復。美國上訴法院駁回這些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