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違憲也硬上?政院擬修法 約聘3年成「準公務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要明確規範約僱人員的辦法,拋出若符合相關資格,可以在進用滿三年後,任有職稱職等的職務,就被質疑是不是違憲,而且會影響到正常公務員升遷,也有不少人擔心,約聘人員被拿來酬庸,對此行政院駁斥,強調外交、行政不在此列。
記者傅詩涵:「蔡政府希望考試制度改革要有彈性,現在傳出行政院在研擬,約聘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約聘人員若符合資格,可以在進用滿三年後,擔任有職等的職務。」
約聘僱人員基本上用甄選進到公布門,採一年一簽,薪資來自於每年編列的人事預算費,沒有退休金,是採用勞基法的休假方式,但福利當然不如正式公務人員,以婚假為例,約聘員工只有八天,但是公務員,有14天!而消息一出,就被批評此舉讓文官體系崩壞,有違憲之虞,甚至還有酬庸可能。
同黨立委幫忙緩頰,行政院也趕緊解釋,不是要讓所有約聘職都如此,像政務官就不在範圍內,是要讓研究、文化館所或是科技專業,一些非公權力業務的聘約人員,擔任有職稱的職務,一方面也為了積極留住人才,絕對不會排擠正常公務員升遷!
丁怡銘:「跟口譯哥無關。」
現在全國公務人員數量有36萬人,約聘則有11萬多,比例不低,蔡政府想讓約聘人員名正言順,勢必得先好好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