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控東港共和社區發展協會「占用」勝訴 居民抗議:國家政策失信於民
東港共和新村居民24日不滿法院判決,在活動中心前拉白布條大喊「國家政策失信於民」抗議軍方。(謝佳潾攝)
空軍司令部月前控告東港共和社區發展協會占用活動中心一審勝訴,數十居民不滿判決23日拉白布條抗議大喊「國家政策失信於民」,怒訴共和新村已列為文化資產,應歸文化處管理,且軍方還不理會先前協調結果,毫無誠信。
東港共和新村因眷改案與軍方纏訟多年,而上月雙方又因「占用活動中心」一事對簿公堂,軍方指出,共和新村的活動中心是空軍司令部接收的公產,當初是交由「共和新村自治會」使用,但後來卻遭「共和社區發展協會」占用,經多次協調返還未果,加上發現對方還出租收益,只好走上司法程序。
月前一審判決出爐,軍方勝訴,除可要回建物外,還可索賠不當得利40萬,但居民對此判決相當不服,他們認為共和新村已列為文化資產,應交由縣府文化處管理,且在經立委陳椒華協商後,獲得「協會取得自治會同意延續使用活動中心」的結果,並由立委發函給軍方存查。
不料,3方協議似乎並未達成完全共識,軍方仍堅持要依判決結果處理,而協會也提起上訴,但雙方已鬧得不可開交,最後走上抗議之路。居民拉白布條高喊「國家政策失信於民」抗議軍方,要求軍方重視文化資產,同時希望文資所介入協助。
抗議居民指出,共和新村有近50棟建物被登錄歷史建築,足以證明這塊地需要好好保存,而軍方根本不懂文化,文資所應該要代管,不要讓軍方為了利益毀了歷史的痕跡。
對此,軍方釋出善意表示,若條件談得順利,願意讓文資所代管。但文資所表示,他們雖也願意代管,但軍方希望是「共同開發」,意即他們也要投入資金,但文化處只能接受無償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