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急回應弒母案 法務部官員:法醫所未做精神鑑定
桃園弒母斷頭案二審改判無罪引起全國譁然,台灣高等法院昨(21)日發布7點問答釋疑,然而法務部官員深夜卻回應,法醫所未進行精神鑑定,為免外界誤會必須澄清。
桃園梁男2018年10月某日吸食安非他命後精神不穩,與母發生爭執,隨後失控持刀狠砍母親37刀,還將斬下的母親頭顱從12樓往下丟到社區中庭。桃園地院一審判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依醫院鑑定等事證,認定梁男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20日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全案可上訴。
高院昨發布7點Q&A釋疑,其中第4題指出「被告在案發時處於甲基安非他命及卡西酮類物質急性中毒引起的精神病症。此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相同。」
然而法務部官員昨深夜緊急回應,法醫研究所為法醫鑑驗機關,專責辦理死因鑑定、毒物化學及DNA鑑定,不包括「精神鑑定」。官員指出本案法醫所當初是受桃園地檢署委託鑑定被害人死因,以及被告尿液及毛髮毒物鑑定,只出具相關解剖、鑑定報告(含毒物化學鑑定書),從未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官員強調法醫所法醫未曾到庭作證說明,報載高院說明提及與法醫所精神鑑定結果相同,實與法醫所於本案僅出具解剖、毒物等鑑定報告有所出入,為免外界誤會,必須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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