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比台南學甲爐碴案更嚴重!時代力量爆屏東魚塭掩埋廢棄物
圖截自立委陳淑華臉書
立委陳椒華日前追查台南學甲區農地違法傾倒廢棄爐渣40萬噸,引發各界關注,16日陳椒華將矛頭轉向屏東縣長潘孟安,她在記者會上揭露,二年前枋寮魚塭也爆出填埋廢棄物的案件,屏東縣政府迄今卻仍未要求業者清除處理,質疑潘孟安「難道魚塭可填埋廢棄物沒關係?」
陳椒華表示,鍇霖公司負責人、屏東縣議員劉淼松2018年3月起,以建造農業設施為名,將不明廢棄物回填於自己的魚塭,疑似影響鄰近魚塭大量魚苗死亡,幾乎慘遭滅塭!且劉淼松魚塭回填物質有異常臭味,顯然不是鍇霖依法得收受的廢棄物。
陳椒華質疑,前往調查環保人員都懷疑是污泥,在沒有提出其明確來源及種類下,為何環保單位最後將這些回填物認定為「未完成再利用程序」之一般廢棄物?既然是廢棄物,為何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所稱「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起訴判刑?且為何迄今仍未要求業者清除?
陳椒華說,檢察官認為鍇霖的廢棄物回填在魚塭有獲得屏東縣政府的容許,與其實有誤,因為廢棄物堆置在農地就是違反廢清法第46-3條,涉及刑事案件。另外,根據屏東地檢署2019.3.22的不起訴處分書,檢警認為鍇霖負責人劉淼松2017年任意在其土資場廠區不當堆置廢棄物,為何迄今仍持續營運?
陳椒華認為,鎧霖公司不該同時為土資場和再利用機構,否則就會一再發生土方混合事業廢棄物亂填埋的問題,然後辯稱是再利用產品,逃避廢清法。
「屏東地檢署對這兩案有這麼多疑點與瑕疵論點。監察委員已調查一年多,有查到重點嗎?」陳椒華批評,台灣不管藍綠,都在玩「假再利用真廢棄」,廢棄物以產品名義填埋魚塭與農地,不法者賺大錢的遊戲,債留子孫!
陳椒華要求南區督察大隊應開挖鍇霖土資場,對黃色粉末進行採樣與分析,也請潘孟安縣長要依廢清法要求魚塭地主劉淼松限期清除。陳椒華強調,「潘孟安縣長民調第一,期望在污染調查上也要衝第一」因此請潘縣長加油,也請屏東環保局舉證鎧霖不當丟棄廢棄物,讓檢察官能正確調查,讓違法業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