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惟涉賭稱玩「快打旋風」 他秀證據打臉:還輸掉1000塊
▲前國民黨青年部主任陳冠安。(圖/翻攝自Facebook/陳冠安 X 黨革青)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被爆出10年前肇事逃逸,更另有網友爆料,其他有關賭博的判決書中也出現「陳柏惟」,質疑是否和立委陳柏惟有關。對此,陳柏惟今(7日)證實,「去那邊(電子遊藝場)打電動,有時候會玩快打旋風,有時候玩麻仔台」,但他怒駁涉賭。
不過,前國民黨青年部主任陳冠安用司法系統搜尋陳柏惟涉及的案子「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934號刑事判決」,發現陳柏惟當天不是在玩「快打旋風」,而是「賓果星球」。
陳冠安表示,不知道陳冠安受訪時是記憶模糊,還是刻意混淆,不據實陳述「當天」是在玩賓果,而導引報導風向至不容易聯想到賭博性質的快打旋風。
陳冠安說,再來,判決書更清楚載明,陳柏惟向警察證稱當天玩賓果機檯是「先開分再押分把玩,連線就得分,比例為1:3,即1000元可換3000分,當日已經輸1000元」。用社會常識去想,如果只是玩遊戲,怎麼會有「輸錢」的說法?因為在積分可以換錢的時候,才會有輸贏的問題。
再來看看判決書裡的一段文字,其實就證明了,該電子遊戲場確實有拿積分換現金的情形:「適有賭客乙OO (另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至上開電子遊戲場把玩機檯,並將計分卡交予子OO,由子OO通知宙OO,放置1500元現金再靠近停車場入口處之1樓樓梯口之紙盒內,再由子OO示意乙OO前往取得該1500元」。
陳冠安指出,簡單來說,陳柏惟沒有被以賭博罪起訴,在這起案件只是證人和客人,是客觀事實;但同時,陳柏惟自承當天玩賓果機檯輸1000元,該賭場有拿積分換現金的情形,也是判決書載明的事實。
陳冠安說,陳柏惟或許應該要再解釋一下,為何當時會對警察說自己輸錢?否則「沒被賭博罪起訴但有賭博行為」,就是一個合理的猜測。最後再做一個呼籲,公評陳柏惟就好,不要涉及他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