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批邪惡後!施明德再度痛斥促轉會:利用假平反 羞辱反抗者是罪犯
施明德再批促轉會,利用假平反,羞辱反抗者是罪犯。本報資料照片
促轉會日前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包含美麗島事件案,撤銷當事人施明德、林義雄等人刑事有罪判決。施明德既昨天批促轉會此舉邪惡後,再度在臉書表示,促轉會不盡釐清歷史真相的本分,反利用假的「平反」官僚地做業績了事,形同再次先羞辱反抗者是罪犯,再大剌刺、荒唐地宣告,「從今天起,施明德和林義雄無罪了」。
施明德表示,促轉會四年來風雨未止,臨收攤時竟由一名秘書等級的人擔綱「代理主委」,堪稱動機不正,人選不對,這是促轉會失敗的主因。
施明德指出,先前已斥責促轉會要去平反美麗島案「罪名」此舉的邪惡處,顯然促轉會還是不懂,因此只得更露骨地說。
施明德表示,在台灣歷史上,自己和反抗者們是替台灣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和人權的奉獻者、貢獻者,自始不是罪犯;行為的正當性與高貴性,不需要任何時代執政當局的法律評審,「只有良心是我們的依靠,只有上帝是我們的最終審判者」。
施明德說,在政治上,不管那個領域,40年來早已沒有人視自己和林義雄為罪犯。過去的奮鬥史是勳章,不是犯罪記錄,他和林義雄行遍天下,未受歧視,常享禮遇。
施明德表示,在法律上,蔣經國與李登輝兩位總統,都曾對他提出減刑與假釋,但他兩次都拒絕了,因為始終認為,施明德、林義雄,與所有美麗島被告,都是「無罪」的,國民黨政權的判決與監禁是「錯」的。最終李登輝被迫在1990年5月20日行使憲法特赦權,宣告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這是憲法層級的特赦,是超越行政、立法和司法的。
施明德說,促轉會算那個層級,以為自己可以用「司法不公之名」,再次先羞辱他和林義雄是罪犯,然後再大剌刺、荒唐地宣告,從今天起施明德和林義雄無罪了。
施明德說,他的尊嚴、自由、榮譽、無罪,都是用生命和苦難爭取得來的,「替我平反的人,是我自己」;如今看到促轉會為了表現自己的作用,不盡釐清歷史真相的本分,反利用假的「平反」官僚地做業績了事,真為這個時代心寒、不恥。